【向苏浙对齐 在全省争先】创造城乡规划工作“宣城经验”

——我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改革纪实

来源:宣城日报时间:2017-08-19

近年来,我市城乡规划工作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全国城乡规划改革工作座谈会精神为引领,以列入“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改革试点市”和“城市设计工作试点市”为契机,找准改革突破口、聚焦环节关键处,勇于创新、敢于突破,走出了一条以体系创新为支撑、以机制改革为保障、以管理高效为目标的新路径,为建设“双百”中心城市、打造“四个特色之城”发挥了规划先行、科学引领的重要作用。

改革之源——落实中央精神勇当“探路先锋”

2015年12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一尊重五统筹”的城市建设新思路;2016年9月,全国城乡规划改革工作座谈会吹响了改革的冲锋号,要求各地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监督制度改革中,早起步、快推动,勇当先锋、探索新路。

2016年11月,省第十次党代会对宣城寄予期望:“支持宣城市打造成省际交汇区域中心城市,推动芜马宣城市组群建设。”在省政府、省住建厅的大力支持下,我市积极落实中央和住建部会议精神,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全面启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创新试点。

这是一次新的出发,起点高、航向清。2017年1月起,省住建厅和市政府每月联合召开一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改革试点工作会商会,决策部署改革推进的每一步,明确方向、设定路径、加强调度。由住建部原领导担任的规划专家评审组,在改革过程中,积极给予指导和帮助,提出契合宣城实际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十分关注改革试点,多次调研城乡规划工作。市委书记韩军指出,规划要围绕皖苏浙省际交汇区域中心城市、“双百”城市的定位,打造“夹江(水阳江)拥山(敬亭山)滨湖(南漪湖)”城市,注重挖掘城市特质,展现城市风貌。市长张冬云强调,要按照宣城发展新定位,把改革创新的理念贯穿始终,切实做好审批改革、事权划分等试点工作,规划要体现以人民为中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改革之举——探索全新体系的“宣城路径”

在探索中前行,在变革中前进。市城乡规划局作为实施改革试点的主体部门,紧紧围绕住建部“五个一”新要求,不折不扣落实改革试点方案总体部署,开拓新思路、敢于新作为、构筑新体系,探索规划编制、实施的“宣城路径”。

这是一次打破常规的尝试。我市对规划编制体系进行全新设计,探索建立“编制空间规划,打造‘多规合一’管理平台,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创新事权划分及总规编审方法,开展实施评估,编制城市近期规划、年度行动计划,建立动态维护机制”的规划体系,编制完成《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及《宣城市空间规划(2016-2030年)》《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实施评估报告》《宣城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年)》《宣城市中心城区2017年度行动计划》。

这是一次精准发力的探索。我市对规划实施机制进行全新调整,强化城市建设空间动态管控,在遵循城市空间结构、满足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边界线、城市开发边界线等控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省市事权划分,建立刚弹结合的动态维护机制。开展规划实施年度评估,在对上一年度规划实施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的基础上,提出本年度行动计划,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保障项目建设空间落实。

这是一个“互联网+”的大数据管理平台。我市建设统一的管理审批平台,搭建基础数据、目标指标、空间坐标、技术规范统一衔接共享的“多规合一”联合审批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各类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核准制,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这是一套体现新意尊重民意的新体系。我市完善规划管理制度体系,探索地方城乡规划立法,每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年度评估、规划实施年度行动计划,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建立“可实施、可监督”的规划管理体系。2017年3月22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获全票通过;7月21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等4项规划。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市规划局创新思路,实行“开门做规划”,邀请网友和市民代表赴实地勘察,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改革之效——创造规划编制审批改革的“宣城经验”

早改早主动,先试占先机。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等五项规划历经部门审查、专家评审、市规委会审议、公示征求意见等程序,相互衔接、首尾呼应,科学指导了项目落地。其中,总体规划于7月21日经省政府常务会研究,8月14日省政府正式批复同意实施。

改革一以贯之的推进,结出了令人耳目一新的“1+3+3”城市总体规划新成果。“1”即对应省级事权的文本图纸,第一个“3”即编制完成城乡空间统筹规划、专项规划大纲、近期建设规划及行动指引,第二个“3”即规划说明书、规划专题研究报告、基础资料汇编。

改革的成效,以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长、国家住建部原总规划师唐凯为组长的专家组给出了评价:安徽省住建厅、宣城市人民政府开展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改革试点,是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具有重要示范效应。《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编制工作围绕总体规划编制审批改革思路,在规划事权划分、分级管控、规划成果体系进行探索、创新,在规划编制、审查审批等环节创新机制,实现城乡规划成果由传统技术文件向公共政策性文件的转变,在安徽省具有创新性、示范性,为全省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改革的意义,从这里显现:省住建厅会同我市总结经验做法,制定《安徽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及《安徽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安徽省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安徽省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技术导则》《安徽省市县空间规划编制标准》,为全省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宣城经验”。《中国建设报》6月16日在头版头条刊登了安徽规划改革创新和宣城试点情况。

改革只有进行时,创新之路永无止境。7月25日,住建部发布全国城市设计试点市名单,宣城位列其中。这是新的更高的起点,我市将抓住机遇,以体制创新推进改革,以体系创新深化改革,以平台创新集中展示改革的成果,真正把各项规划任务落到实处,让蓝图早日成为现实。

一张蓝图绘到底,宣城必将展露“十里诗山绿入城,半山宛水六弦琴”的新风貌,必将实现建成“双百”中心城市、打造“现代产业之城、综合枢纽之城、文化生态之城、平安幸福之城”的新目标!

编辑:【许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