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把牢主题主线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

——近年来我市民族工作综述

来源:市委统战部时间:2020-03-05

云梯畲族乡“三月三”歌会活动。

宣城市是少数民族散居地区,也是安徽省民族工作重点市。全市共有45个少数民族成份,1.3万余人,约占总人口的千分之五。辖区内有1个民族乡(宁国市云梯畲族乡)、2个民族村(宣州区沈村镇胡村回族村、云梯畲族乡千秋畲族村)。云梯畲族乡6112人,其中畲族1848人;胡村回族村2716人,其中回族580人。全市百人以上少数民族共有14个,除世居我市的畲族、回族以外,人口较多的民族成份依次分别是苗族、壮族、布依族、彝族、土家族、水族、侗族、黎族、满族、瑶族、蒙古族、哈尼族。全市共有3家省级重点民族企业(安徽华卫集团禽业有限公司、安徽宏云制茶有限公司、宣城市德明食品厂),其中安徽华卫集团禽业有限公司、安徽宏云制茶有限公司为“十三五”期间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委统战部、省民委的精心指导下,我市民族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团结全市各族群众共同繁荣发展,有力地维护了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局面。

民族团结进步氛围进一步浓厚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连续多年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等部门印发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等。连续4年会同市教体局在全市中小学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系列活动,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将民族团结教育内容融入思想品德等德育课程,上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连续多年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期间,会同市教体局在全市中小学组织开展主题鲜明的民族团结征文活动,2019年还专门整理全市2016年-2018年度53篇优秀主题征文,编发了《宣城市2016年-2018年中小学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征文优秀作品选》。其中推荐报送的一篇优秀学生征文成功入选国家民委、共青团中央联合举办的“建设伟大祖国 建设美丽家乡”征文比赛全国100篇展示名单。组织选送高质量的节目参加全省民族乡文艺展演获一致好评。2018年11月,我市参加安徽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获得1个一等奖、8个二等奖、12个三等奖的优异成绩,我市代表团还同时获得“优秀组织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实现运动员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调研工作安排,配合开展《安徽省民族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调研,有效普及民族工作政策法规知识,推动相关政策落实落细。云梯畲族乡坚持每年举办“三月三”歌会活动,已经成为弘扬优秀畲族文化的品牌工程。此外,积极在民族乡村构筑宣传教育载体,建成了云梯畲族乡安徽畲族文化交流中心和胡村回族村民族文化广场。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求真求实。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推动持久深入开展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全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选云梯畲族乡中心小学和千秋畲族村参加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双双获评第二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2012年-2017年,连续6年谋划载体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活动的通知》精神,坚持每年征集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需求,每年在民族乡村确定1-2个重点项目,向市直有关单位发送商请帮扶少数民族“共同发展”的项目建议函,得到各部门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市委、市政府连续6年通报表彰市直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2018年继续推动帮扶政策向县区下沉,辖有民族乡村的宣州区和宁国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印发帮扶建议函帮扶民族乡村。2019年,根据云梯畲族乡受“利奇马”台风影响受灾严重的实际,以宣城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了帮扶云梯畲族乡灾后重建的帮扶建议函,市直近30家单位纷纷慷慨解囊,合计为云梯畲族乡捐助灾后重建帮扶款近80万元,有力推动了市直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内涵外延不断丰富拓展。积极申报国家民委海峡两岸少数民族交流的重要品牌——“中华一家亲”项目,获国家民委批复同意。2019年11月10日至12日,“中华一家亲”海峡两岸各民族交流活动第一次走进宣城,“中华一家亲·探寻徽之源”系列活动在绩溪县拉开序幕。2019年5月,国家民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刘慧来宣调研民族工作,给予我市民族工作高度评价。2019年11月,全国政协常委、国家民族画院院长王林旭率民族文化宫国家民族画院艺术家来宣开展“走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写生活动,用美术语言尽情描绘民族特色村寨之美及团结和谐的民族家园。2019年12月,国家民委专职委员张京泽一行来我市调研指导民族工作,市人民政府与中南民族大学、大连民族大学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近年来,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等兄弟省、市统战及民族工作部门也纷纷来宣考察交流民族工作,对我市民族工作给予肯定。同时,我市还积极开展民族领域教育培训工作,得到了国家民委的重视支持。2018年以来,先后在中央民族干部学院成功举办两期全市民族工作干部培训班,有效提升了我市民族干部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民族经济和民族乡村发展扎实推进

积极找准民族乡村和少数民族群众发展需求,积极组织申报项目,对上争取民族专项资金。2015年以来,全市共争取省级及以上少数民族专项资金1000余万元,其中,2019年共争取省级及省级以上4批次5大类265万元民族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民族乡村、散居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企业、城市社区民族工作等事业发展。市本级财政每年设有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0万元,专项支持民族经济事业发展,投向民族乡村和散居少数民族群众分布较集中地方。通过项目帮扶和资金补助,云梯畲族乡和胡村回族村基础设施显著改善、特色支柱产业持续优化、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社会事业取得明显进步,先后双双入选“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云梯畲族乡和胡村回族村农民人均年收入一直稳居全省9个民族乡和全省同类民族村前列。同时,一些散居少数民族群众期盼的出行道路、技能培训、资金帮扶等项目也得到了解决,为困难家庭发展生产、增收致富提供了帮助。为积极做好民族企业发展服务工作,市县两级民族工作部门每年坚持帮助民族企业积极申报民族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和生产补助资金项目,助力民族企业加快发展。2019年4月,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宣城市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实施细则》,将民族企业享受上级优惠政策具体落实落细。此外,还深入各县市区组织对全市2015-2018年省级及以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18年民族企业技改贷款贴息和少数民族补助资金开展自查和督查,确保资金的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民族领域团结和睦得到进一步巩固

积极稳妥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切实履行市反恐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职责,工作中定期与公安等单位保持联系,信息互通,重点围绕维护民族领域团结和睦这一主线,加强应急管理,妥善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民族领域团结和睦。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站载体建设。抓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政策落实。在前期在宣州区、宁国市、郎溪县、宣城职业技术学院设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站和少数民族学生服务窗口的基础上,2019年全力支持绩溪县和旌德县新设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站,支持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少数民族学生服务窗口进一步完善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巩固既有工作基础。积极探索落实跨区域协作机制。2018年、2019年会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驻安徽省新疆籍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组举办宣城市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政策法规主题宣讲活动,宣讲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要求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进一步加强交往交流交融,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来源:市委统战部)

编辑:【朱青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