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体局出台寒假和春节期间7条措施

来源:市教体局微信公众号时间:2022-01-20

近日,市教体局激活全市教体系统疫情防控应急机制,从常态化疫情防控转变为应急防控状态,布置寒假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出行管理。寒假、春节期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科类和体育类培训机构、体育健身机构的学生(幼儿)、教师(教练)、职工(含后勤人员),非必要不出省,确需出省的,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严禁假期线下培训。寒假期间,严禁任何培训机构(含有资质的、无资质的)和个人开展学科类线下培训(含“一对一” “一对多”等“地下”有偿培训行为,以托管、家教、自习辅导、冬令营、游学、研学、思维素养、国学素养、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攒班团员会课”等隐形变异方式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

严控大型集体活动。严禁学校违规补课;原则上不组织群体性比赛、演出、联欢、年会、聚餐、典礼等大型集体活动。

严密落实校园防控。寒假、春节期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实行封闭管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确需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必须经过学校领导批准、核验身份、测量体温、“二码联查”、登记之后方可佩戴口罩入校;日常严格落实测温、每日健康状况登记、通风消毒等规定,专人值班;精准掌握所有师生员工(含保安、保洁、食堂工作人员、宿舍管理员、校车司机、保教人员等)假期的行踪和健康状况,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做好健身场所防控。寒假、春节期间,全市体育健身场所要严控人员数量,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或设计规模的 75%;门口设置“健康码”“行程码”扫码提示牌,对进入人员严格进行“二码联查”、测温;员工佩戴口罩;做好经营场所的通风换气,每日开展 2 次规范消毒消杀;落实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状况登记,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和行程管理。

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各校在放假前集中开展学生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根据《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2021-2022学年寒假及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教秘基〔2021〕27号)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好假期生活。同时通过《致家长一封信》、校园公众号、班级微信群等形式开展对家长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加强培训场所监管。全市所有线下校外培训机构(含学科类、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职业技能类培训机构,下同)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管控范围,各项防疫措施参照中小学校执行。根据市疫防指《工作提示单》精神,在各县市区政府领导下,结合寒假期间“双减”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培训场所疫情防控网格化治理专项行动,分片包干,实行网格化治理。全覆盖督查各类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各类培训机构和个人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违规行为。对疫情防控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违规开展培训的,坚决严惩重罚,发现一起、处置一起、通报一起。

编辑:【朱青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