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消保委发布年货消费提醒:在“朋友圈”卖烟花爆竹属非法经营

来源:中安在线时间:2023-01-18

随着春节时间的临近,年味儿愈发浓郁,年货消费日渐火热,如何在购买年货时避免踩坑?1月17日,安徽省消保委提醒,无论是否获得正规销售许可证,通过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形式销售烟花爆竹都属于非法经营。帮忙转发销售信息也涉嫌违法,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转发者也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面对打折促销要理性

为促进节日消费,商家的各种打折、促销活动层出不穷。安徽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应当注意个别不法商家夸大宣传,参加促销打折活动时,要留意商家的促销信息、时间范围和限制条件等。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后,要主动索取票据证明并妥善保管,以便发现质量、服务等问题时进行维权。

消费者网购年货时,应选择资质全、信誉好的购物平台和网店,按需购买,理性消费。拍之前要注意辨别优惠券、直降等促销规则。清楚了解网店送货、退换货时间,避免部分商家以及快递企业节日期间暂停揽派件而耽误购物需求。

收取快递物品时应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避免直接接触外包装。订单、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应截屏保留,以备出现问题投诉时所用。

消费者去实体店选购年货,尽量选择正规、信誉度高的超市、商场和农贸市场。通常信誉好的商家在采购时对质量把关要求严格,商品质量有保证。谨慎选择路边低价兜售等来路不明的物品。

慎购朋友圈“烟花爆竹”

安徽省消保委提醒,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属于特殊商品,国家对其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各环节都有严格要求。销售要求一摊一证一位,烟花爆竹零售商要有固定的店面(摊点)、持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严格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在登记注册的固定地点或在由相关部门春节期间指定的销售点销售。

因此,无论是否获得正规销售许可证,通过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形式销售烟花爆竹都属于非法经营。帮忙转发销售信息也涉嫌违法,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转发者也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选购烟花爆竹时要注意看供应商:去具备合法营业执照和行业销售许可的专营或指定摊点购买。看类别:消费者应根据年龄、掌握烟花爆竹知识程度、燃放程序、消费的场地,合理选购烟花爆竹产品。消费者一般应选购药量相对较少的C、D级产品,对于A、B级产品需要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燃放,或有证燃放。看外观:应整洁、无霉变、完整未变形,无漏药、浮药的产品。看标识:产品标签说明应完整、清晰。即有制造商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及类别、产品规格、执行标准编号、警示语、中文燃放说明(注意事项)、燃放方法(如何选择地点、时间、操作方法等)。看结构:对近年深受消费者喜爱的小礼花类产品,一定要选择结构牢实不松散、筒体结实、较硬不软,厚而不薄的。不要选购组合盆花很大、高而细、单发药量较大的产品。

安徽省消保委提醒,近日,一些城市放宽了对于燃放烟花爆竹的禁令,但仍有很多地方禁止燃放,广大消费者一定要及时了解政策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农村地区也要选择空旷安全的场地燃放,远离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祝愿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祥和、健康的幸福年。

编辑:【鲁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