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虚构?那是要“缴税”的!

来源:中安在线时间:2019-12-02

据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近日,因发布虚假广告,浙江苏泊尔家电制造有限公司被处以348万余元的罚款。据悉,当事人于2018年10月到11月在电视上播出了苏泊尔全静音破壁机(型号:JP96L-1300和JP98LV-1300)的广告。该广告对播出的破壁机运行声音进行了大幅度的技术处理。

曾几何时,我们还是相当信奉“酒深不怕巷子深”,而在今天的商业社会,特别是当“互联网+”几乎完全覆盖了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之后,“学会吆喝”也就是广而告之已经成为商家的必修课。对此,有人调侃,我们所生存的世界,是由阳光、空气、水与广告组成的。虽然调侃,却也相当写实。一个简单的现象就是,进入商场,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几乎每一个消费者都是凭着广告而获得相应商品的印象。正是因为如此,广告的圈内与圈外,都已经以“拍得像广告一样美”作为相应画面的标准。

但是,所有的美,必须建立在“真”的基础之上,这样的“美”,才是“美”副其实。然而,在暴利的驱使之下,一些厂家与商家,只考虑广告的“美”而置商品的真实状况于不顾,采取种种技术手段,任性夸大,甚至玩弄起“纯属虚构”的手法。

如此广而告之,确实能够起到吸人眼球的作用,而消费者的“围观”,也就为厂家或者是商家赚得盆满钵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这样“纯属虚构”式的广告,就其本身而言,在触犯相应法律的明文规定之后,更会直接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相应权利。同时,这样“纯属虚构”的广而告之,对于整个市场的和谐,也造成了极其负面的影响。而从更为广阔的层面思考,如此弄虚作假,无论是与传统的“言而有信”的古训,还是今天的构建诚信社会的理念,都是背道而驰的。一言以蔽之,“纯属虚构”式的广告,危害多多,不容小视。

对此,我们除了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给所有的广告,划定底线,更应“经霹雳手段,显菩萨心肠”。而在这一过程中,如何确定哪些广告“纯属虚构”,则需要执法部门,不仅拥有火眼金睛,更应拥有“咬文嚼字”的较真与执着。这一方面,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就给我们上了一堂堪称示范的执法课。针对相应的广告内容,他们几乎是逐字逐句地一一核对,而在发现“构成了虚假广告”事实之后,天价罚单也就“应运而生”。

如此执法,不仅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更是对所有广告起着“以儆效尤”的作用。广告不是小说,纯属虚构,法律绝不答应。每一则广告,都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无论我们的广告拍得有多美,它都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否则必然面临着得不偿失的严重后果。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范德洲

编辑:【许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