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精神病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时间:2014-03-28

宣城市宣州区卫生局委托合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要求,建设单位在委托环评单位后将拟建宣城市精神病医院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宣城市精神病医院项目;

建设单位:宣城市宣州区卫生局;

项目占地:项目占地50亩;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4000平方米,床位351个,主要建设住院楼、后勤综合楼及配套附属设施。

项目投资:总投资8000万元;

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宣南路以南,长桥路以西。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废气

本项目的废气主要是燃气锅炉废气、后勤楼食堂厨房的油烟废气、机动车尾气以及污水处理站臭气。

2.废水

项目污水主要是医院门诊、病房等产生的医疗废水和职工、食堂产生的生活污水等。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交通噪声、来自门诊病人及住院部探访人员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和设备噪声等。

4.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医院病人、职工的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站的污泥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天然气锅炉,为清洁燃料,燃烧废气排放量较小,污染物排放量少;食堂油烟废气经专业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很小;机动车加强管理,加大绿化面积,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很小;污水处理站的臭气采取加盖和消毒处理的方式,因此本项目的大气污染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医疗废水消毒处理、厨房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至医院内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并消毒达标后,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道进入宣城市长桥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周寒河。

3.噪声

项目利用隔声减震,加大绿化面积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合当地环境噪声功能区要求。

4.固废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城市环卫统一清运处理,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经初步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分析,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经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方案后均可达标排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地表水和大气环境质量原有功能级别。因此本次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确保施工安装质量、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您对该项目建设所持态度如何?

2、你认为当地环境污染表现在哪方面?

3、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你能接受吗?

4、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如何?

5、该项目建成后对生活质量的影响表现为哪方面?

6、从环保角度出发,你对本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意见反馈渠道

对本项目建设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发到以下地址:

1、项目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宣城市宣州区卫生局

联 系 人: 陶尚坤

联系电话: 0563-2617381

通讯地址: 宣城市陵西路61号2楼

邮政编码: 242000

2、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合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资质等级:国家乙级

联 系 人:何工

联系电话:0551-62836884

通讯地址:安徽合肥市蒙城北路合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邮政编码:230061

电子邮件:51494222@qq.com

各位公众对对本项目的态度、意见及建议,将公众参与切实纳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征求意见的时间为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

宣城市宣州区卫生局

合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2014325

编辑:【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