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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税务精神 争做合格税务新兵
来源:宣城日报 作者:洪寒冰 杨皖南 发表时间:01-17 10:56

为应对新时代税务领域新难题,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的中国税务精神。这12个字不仅是税务人的信念来源,也是80万税务工作者肩上的责任担当。

一、以“忠诚担当”不断锤炼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

忠诚与担当之间有着辩证关系和互动联系,两者应当统一于干部成长的全过程。一方面,忠诚是税务人勇于担当的信念基础,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是税务人应当具有的基本政治品格。税务部门正在经历着深刻的税收征管改革,日常工作繁多杂乱,基层税务干部纷纷表示责任大、担子重,但同时我们要认识到,在每一件繁杂的小事中都与党中央的政策方针始终保持一致,才能体现绝对的对党忠诚。另外,忠诚源于信仰,信仰是人生价值追求使然,作为党的干部,应当确立马克思主义科学信仰,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真心爱党、时刻忧党、坚定护党、全力兴党,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体现到一言一行上。另一方面,勇于担当是领导干部忠诚的行为检验,其关键在于坚持知行合一、真抓实干。作为新时代税务干部,要切实在税收工作数字化、税务工作法治化、税费服务优质化、税务监管精准化等方面主动作为,担当起“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重大政治责任,踏实做好每件小事、认真完成本职工作,诠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不做老百姓深恶痛绝的“躺平式”干部。

二、以“崇法守纪”不断营造良法善治的法治环境

崇法守纪是每一个税务人都应当严守的底线和原则。一方面,崇法是底线。税务部门作为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税收工作关系国家经济命脉,要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基层税务行政执法人员肩负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重要职责的同时,也面临着非常大的税收行政执法风险,因此,我们应当坚决杜绝“应作为而不作为”“不应作为而乱作为”等执法乱象,坚持依法行政,维护税务机关权威性和公信力。另一方面,守纪是原则。纪律是一根带电的“高压线”,守纪律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党规党纪不是写在纸上的空文,而是在无形中永恒存在的衡量行为规范的戒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也联合制作了一系列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从这些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中我们不难看出,无论是“苍蝇”还是“老虎”,在他们的忏悔录中,几乎都提到自己的腐败始于纪律阵地的失守。因此,纪律是全体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铁规矩、硬杠杠,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

三、以“兴税强国”不断指引强国复兴的奋斗目标

“兴税强国”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相关联,是税收工作者孜孜不倦的奋斗目标和美好愿景,这一最终目标不仅包括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所需,也包括响应纳税人缴费人所盼。一方面,要深刻把握胸怀天下的责任担当,自觉牢记“国之大者”、服务“国之大者”。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具有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因此,每一位税务工作者都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事关国家发展大局、事关地方建设全局,例如,广德市在2022年实现财政收入35.92亿元,位居宣城市各县区第二名,税收力量为广德积极融入长三角并建立产业合作区带来了强大的驱动力。另一方面,要时刻牢记心系群众的为民情怀,始终着眼“为民小事”、做好“为民小事”。“国之大者”的“大”与“为民小事”的“小”并不矛盾,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问题,扎扎实实做好民生工作,就是税务工作者的关键大事。向纳税人缴费人解释说明最新政策、推广第三方支付等多元化缴费纳税方式、减少纳税人报送材料负担等,都是税务工作者需要聚焦的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的小事,只有做好这件件小事,才能把惠民生、暖民心的工作真正做到群众心坎上。回望过去,国家发展离不开税收支撑;展望未来,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背景下即将迎来发票电子化改革,其必将在纵向上为全行业发展注入动力源泉,也必将在横向上同其他部门合力共同为国家治理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兴税方能强国、强国必须兴税。

时代在召唤青年,税务新兵也必将响应号召,以自己的热血和智慧,为国家发展贡献力量!大河奔流开新路,层峦竦峙争高峰。新时代新征程,广大税务青年应奋勇争先,始终牢记党和人民的嘱托,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用青春底色绘就青年之姿、以公仆本色书写为民情怀!(作者单位:中共广德市委党校)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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