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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完成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12-09 16:34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自今年5月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排查城乡自建房808385栋,存在隐患的自建房2333栋,累计采取拆除、加固、责令停止使用、停工整改等管控措施整改的自建房1574栋,整改率为67.47%,其中共排查经营性自建房39896栋,排查率100%,存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308栋,均已完成整改。目前已按时序完成“百日攻坚行动”目标,正在开展经营性自建房的“回头看”及其他自建房的排查整治工作。

高度重视、高位推动,专项行动全面开展。在专项行动中,我市成立了由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了由住建部门牵头,联合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等16个职能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抽调11人集中攻坚,累计组织了8轮督察。

立足实际、强化举措,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宣传先行,各地各部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自建房安全意识。抓技术支撑,广泛动员结构、规划、法律法规等方面专家参与整治工作,分三批组建了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家库及房屋检测鉴定机构推荐名录库,为基层提供技术支持。市住建局组织召开培训会4场,全市组织各类培训会166场。抓住“回头看”契机,全面查漏补缺,整改工作更加精准有效。

迎难而上、勇于破题,专项行动创新驱动。突出对标对表,按照“不落一户、不漏一栋,隐患排查全覆盖”的工作要求,泾县结合实际提出了“一看房、二看图、三看证、四认定、五整改、六验收”的“六步工作法”,提高了排查效率。突出因地制宜,大建办会议研究同意市规划区内46户鉴定为C级和D级经营性自建房,在不改变层高和面积的情况下予以修缮;宣州区在开展国省道沿线环境整治行动中,对存在隐患的17户经营性自建房进行拆除;绩溪县结合文明县城创建,对城区用于经营的22栋违规建房拆除后,建设成为街头绿地、停车场和市民休闲场所。突出分类施策,宁国市收储并整体拆除了经排查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老汽车站宿舍;旌德提出宅基地置换安置、“房票”征收以及原使用范围内原址建设等举措;广德市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且符合危改条件的200余户自建房,及时进行修缮加固或拆除重建;郎溪县通过提高危改补助标准,提高产权人修缮加固和拆除重建的积极性,加快危房改造进程。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做好《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宣贯落实,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四方主体”责任,形成信息互通、整治互助、工作互补的齐抓共管局面,多措并举、提质增效,强力推动自建房系统治理,构建房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自建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      (本报记者 谭艺莹)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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