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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检察机关开展刑事执行巡回检察专项行动纪实
来源:余结红 范文琦 作者: 发表时间:12-22 11:04

聚焦刑事执行领域 推深做实巡回检察

——我市检察机关开展刑事执行巡回检察专项行动纪实

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而巡回检察制度,有利于克服派驻检察工作的弊端和不足,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今年5月以来,市检察院成立由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骨干组成的巡回检察组,在辖区深入开展针对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看守所及驻所检察工作的巡回检察系列专项行动。检察组通过查阅台账档案和案卷文书、实地抽查走访、面对面谈话、问卷调查、大数据核查比对、开展座谈、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方法开展基层实地调研,发挥巡回检察制度优势,完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体系,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

巡回检察+一体化办案,协作联动打出雷霆之威

面对检察监督遇到的问题,市检察院巡回检察组敢于监督、善于跟踪监督,不满足于阶段性工作成效,而是锲而不舍力求彻底解决问题。

在开展财产刑执行巡回检察专项行动期间,检察组发现某法院未对涉恶罪犯张某等人被查封在案的19套房产、8辆汽车、2辆摩托车作变价处理,在未与财政部门达成一致意见、未向17名被害人退赔的情况下,错误做出“执行完毕”类裁定,且长达一年多时间不再恢复执行。在收到检察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书》后,该法院回复函仅陈述该案存在诸多执行难问题,没有及时纠正错误恢复执行。巡回检察组持续跟踪督办,督促县级检察院向该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引起法院重视,恢复了执行程序。

一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扫黑除恶常态化,打财断血、除恶务尽,不让涉黑涉恶案件刑事判决在刑事执行环节“打白条”。鉴于该案具有一定代表性,针对法院“挂案不办”问题,在督促县级检察院加强监督的同时,检察组将该案列为市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

“问题不解决不罢休!”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检察组发挥巡回检察制度优势,用活用好上下两级院“一体化”办案等工作机制,合力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

今年下半年,最高检、最高法联合开展“雷霆2023”专项活动,积极推进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雷声”响起之前的5月,市检察院就主动超前向该领域亮剑,将职务犯罪罪犯逃避财产刑处罚作为此次财产刑执行巡回检察专项行动的重点。在检察监督职务犯罪罪犯高某亲属转移财产逃避罚金刑执行案中,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合力核查,掌握高某亲属不当转移财产46万余元的证据后,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已经终结的高某财产刑执行程序予以恢复执行。在收到检察建议后,法院立即传唤高某亲属核实,追回罪犯财产46万余元作为罚金予以执行,有力维护了刑罚执行过程中的公平正义。

巡回检察+派驻检察,畅通权益诉求传递渠道

为促进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依法规范开展,依法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市检察院认真组织实施看守所巡回检察活动,对全市7个看守所及驻所检察室进行巡回检察。

活动中,检察组实地查看提审室、会见室、监区、监舍、禁闭室、医疗卫生室、在押人员食堂及看守所围墙、武警岗哨等监管设施、安全警戒情况,并对看守所执行《刑事诉讼法》《看守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情况、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活动情况进行检察,并全面检察派驻检察依法履职情况。“通过巡回检察,查找看守所及驻所检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驻所检察工作依法进行并取得实效。”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办检察官郑万军介绍道。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巡回检察系列专项活动,市检察院发挥检察监督职责,加强对新成立监狱的刑罚执行及驻监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察监督,通过反馈问题、督促整改等方式促进监管执法和教育改造质量提升。自监狱开始收押罪犯起,市检察院就在监狱同步设置“检察官信箱”,畅通了在押人员诉求传递和反馈渠道。

在宣城监狱服刑的罪犯徐某某,通过“检察官信箱”投递申诉信,反映阜阳市某县人民法院对其刑期折抵计算存在错误。接到申诉信后,检察官随即开展调查,并得到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配合支持,第一时间向汉川市看守所查询证实,徐某某因涉嫌偷越国境罪被汉川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在汉川市看守所被羁押34日。汉川市人民检察院配合调取了案件相关证据材料,通过核查证实,徐某某申诉属实,某县人民法院判决书存在刑期折抵计算错误。检察机关向原审法院发送《检察建议书》监督纠正。原审法院在规定期限内,采纳检察建议,为徐某某折抵34天刑期。

刑期计算,是刑罚执行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不仅关系到服刑人员的人身自由,也关系着司法的权威和公正。在监督纠正徐某某刑期折抵计算错误案中,从两页申诉信到三本监督卷宗,宣城检察机关多次赴宣城监狱对徐某某问询,始终坚持不懈、密切配合、精准监督,维护了罪犯合法权益,避免了引起闹监、上访、申请国家赔偿等安全隐患。

巡回检察+体检把脉,提升基层司法实践质效

为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模式,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巡回检察组对全市7个社区矫正管理局、3个社区矫正中队、38个司法所开展全覆盖交叉巡回检察。

活动中,检察组对矫正对象入矫、学习、请销假等档案情况进行详细排查,对考核评定材料是否规范、帮教监管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进行例行检查,深入了解社区矫正异地委托监管协作机制落实情况和社区矫正对象的现实需求,检察组还详细查看了司法所社区矫正智慧管理平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手机定位轨迹跟踪情况、外出请销假管理手续等进行重点核查,对一些容易出现脱管漏管的细节隐患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在历时半个多月的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专项行动中,检察组注重发现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以及共性问题,着力深挖检察侦查案件线索,增强监督质效。在罪犯张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案中,被判有期徒刑6年的张某某因病被某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每次社区矫正期限为两年,先后分三次下发《执行通知书》,但因这期间有间断,致使确定的社区矫正期限超过刑期届满期限4个月。针对该案,市检察院巡回检察组抽丝剥茧,通过核查大量资料,监督纠正该案中交付执行违法致使漏管、法律文书不规范、错误确定社区矫正考验期超过刑满日期等系列问题,维护了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维护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公平公正。

针对发现和提出的问题,巡回检察组梳理归纳为法律文书接收审查、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手续办理、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等级确定(调整)审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禁止令执行监管五个重点方面。在巡回检察活动后,突出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

社区矫正,是一项需要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部门密切协同配合推进的工作。在2023年度全市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上,主办检察官就以“检察监督视角下的社区矫正工作”为题,将此次巡回检察专项行动成果作为生动的教材,将梳理的5个类案问题作为重点,为200余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细致讲解社区矫正实务。

通过开展财产刑执行、社区矫正和看守所监管执法三个大项的专项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发出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整改,进一步提高相关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增强其履职能力。“通过巡回检察,我们也看到了各基层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在主动监督纠正方面的积极作为。”郑万军说。

巡回检察系列专项活动,既是我市检察机关聚焦刑事执行领域顽瘴痼疾开展的强效监督行动,也是致力于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开展的基层调研活动。为了充分运用巡回检察工作的成果,目前,市检察院正在精心总结专项行动中有特色、有亮点的典型案件,通过积极培育和推广精品案例,更好地指导基层司法实践,让巡回检察制度在实践中走深走实、出新出彩。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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