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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度跨市追踪执行 迫使“赖”无可“赖”
来源:宣城新闻网 作者:施郑园 刘淑涓 发表时间:06-26 07:56

宣城新闻网讯 “法官,甘某说好的还款又没给!”接到申请人汪某的电话,泾县法院执行中队中队长施郑园立即核实情况,随后带领速执小组再度奔赴合肥,将一而再再而三拖延履行的甘某强制拘传。在回程途中,甘某将未履行的执行款全部缴纳,该案圆满执结。

拖欠合同款被诉 调解协议落空

2016年5月,甘某因承包工程需要,从汪某处购买价值24万元的建筑涂料,当日仅支付了11万余元,后以欠条方式确认尚有127000元货款未付。汪某多次催讨无果,诉至泾县法院。后经法院调解,甘某承诺以分期付款方式归还欠款及相应利息,双方于2018年1月19日签订调解协议。然而甘某并未按照协议及时履行第一笔还款义务,随后,汪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强制扣划 双方自行和解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立即对甘某的财产状况进行网络查控,掌握了其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信息。在沟通过程中,甘某起初不愿主动履行,法院果断将其账户内的27000元存款扣划给汪某。迫于压力,甘某自行与汪某达成和解,重新签订还款协议,汪某于2018年3月13日撤回了强制执行申请。

然而一年多后,汪某再次来到法院,要求恢复对甘某的强制执行。

故技重施 借口工程未结一拖再拖

法院在对汪某提供的被执行人信息核查无误后,立即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2019年5月30日,干警们在合肥市蜀山区某工地找到了甘某。在调查中,甘某称自己是因为众多工程款未结,所以未能及时履行,“期间我也一直在和申请人联系,等工程款到账我一定马上还款!”并当即给付了5万元执行款。考虑到甘某确有一笔工程款月底将结,法官在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及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责任后,经申请人同意,以笔录形式明确了双方还款协议:除当天支付的5万元外,甘某次日再支付汪某2万元,剩余35000元于月底履行完毕,甘某的朋友陈某为其担保。一再告诫甘某必须依约履行后,干警们返回了法院。

再度跨市出击 确保执行到位

“因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规定的法律义务,现对你宣布拘传!”甘某的一再失信也是对司法尊严的挑衅,执行法官再度赶赴合肥,对甘某宣告强制拘传。被强制带上警车后,甘某才回过神来,面对法官的严厉批评教育,甘某后悔不迭,当即将剩余的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该案就此圆满执结。

执行工作的最终成效是要确保当事人胜诉权益落实到位,法官提醒:任何妄图逃避法律责任、挑衅司法权威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诚信守法才是立身之本、处世之道。    ( 施郑园 刘淑涓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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