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电视点播|专题专栏|视听|长三角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我市党风廉政与惩防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来源:宣城日报 作者: 发表时间:03-25 08:26

过去的一年,市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决策部署,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与惩防体系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严明党的纪律,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609件(次),同比下降26.9%;初核问题线索771件(次),同比增长84.9%;立案649件,同比增长26.3%;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85人,同比增长26.4%。立案查处县处级干部17人、乡科级干部117人。同时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32名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运用诫勉谈话、函询、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其改正错误;对480名党员干部分别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等轻处分;对205名党员干部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开除党籍等重处分。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59个问题线索全面进行核查,及时办结反馈。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市委常委会坚持常年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及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加强日常工作调度,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暨惩防体系工作细化成110项具体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制定并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对所有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开展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34名领导干部予以问责。

着力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大“三转”力度,进一步规范市直单位纪检组长职责分工,所有县市区纪委书记及市直单位纪检组长一律不分管与纪检职责无直接关系的工作。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市县两级纪委监察局共取消或退出议事协调机构1261个,精简比例达94.6%。开展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7个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平均设立内设机构9.43个,直接从事监督执纪工作的人员编制占机关编制总数的61.6%,实现人员力量向监督执纪一线倾斜。

狠抓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制定出台市县两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两清单一办法”,以及庸政懒政怠政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建立作风建设明查暗访月报告制度。采取重点抽查、交叉互查、暗访督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频率,严查公车私用、违规公款消费、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全市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253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0人;制发通报32批次,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00起。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涉农专项资金使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招投标以及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问题249个,涉及金额719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0人。推行“开大门、敞心门”,“戴党徽、亮身份”,“驻乡村、解民情”,“记日志、提效能”等活动,从小处发力催生干部好作风,被中央电视台和人民日报宣传报道。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力度,对4个市直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10个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开展专项巡察,发现问题113个,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69条,追缴违规发放的各类津补贴、违纪款105.7万元。结合市县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责任落实、动态监管、预警处置、检查评估四项机制,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排查市级政府权力中的廉政风险点6120个,制定防控措施9592条。坚持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约谈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市纪委主要负责人对17个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调查。认真落实《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制度》,组织25个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分别向市县两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现场接受质询评议,现场公布测评结果。  (记者 段北生)

【责任编辑:柳生】

用户评论

已有0人评论
    新闻快报 阅读全部
    社会万象 阅读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