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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分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来源:宣城新闻网 作者:黄路 发表时间:05-05 14:35

宣城新闻网讯 为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日前,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员领导干部分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岗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

一是责任承诺分类化。结合廉政建设责任工作实际,对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分类承诺,签订“三类”责任书: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一岗双责”责任书,普通党员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二是责任范围明确化。局党组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单位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对所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个人完成好本岗位党风廉政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履行机关事务管理职能。

三是责任落实精细化。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军令状”的形式把“一岗双责”和廉政承诺的要求落实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完善反腐惩防体系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黄路)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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