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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出台政策 保障“四好农村路”建设顺利推进
来源:宣城新闻网 作者:李绮芸 发表时间:09-13 10:46

宣城新闻网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有关工作要求,切实推动我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助推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建设和全域旅游发展,近期,市政府下发了“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从目标任务、主体责任、资金保障、考核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明确目标任务。到2020年,建设方面,实现市本级所有乡镇、其它县市85%的乡镇通二级公路,3A及以上景区通双车道公路,完成乡道以上公路及通班车线路的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通行水平;管理方面,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乡级专职人员落实到位,农村公路管理网络更加健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养护方面,养护经费足额得到保障,农村公路巡查机制得到强化,农村公路列养率实现全覆盖,中等路以上比例不低于75%;运营方面,全市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水平达到部级AAAA及以上标准的县市区不少于5个,区域内城乡道路客运车辆公交化比率达到70%以上,区域内距县城20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行率达到80%以上,100%的中心城镇建成客运站、换乘站或候车亭,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客车通达率100%。

明确工作责任。县级人民政府要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资金保障机制,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将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和目标考评,落实乡级专职农村公路管养人员。

明确资金保障。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日常养护经费县道每年不低于8000元/公里,乡道不低于4000元/公里,村道不低于1500元/公里,养护工程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并建立适度增长机制;自2018年起,市政府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用于“四好农村路”以奖代补,并将持续强化、细化此项工作考核。

明确考核管理。市政府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并明确考核指标体系,量化指标考核,实行以奖代补,县级政府要将农村公路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充分发挥乡镇、村的作用,明确奖惩措施。(李绮芸)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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