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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认真组织开展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推荐工作
来源:宣城新闻网 作者: 发表时间:04-27 11:03

省委、省政府决定今年“五一”前召开2017年安徽省表彰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大会。根据省评模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要求,宣城市认真组织开展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推荐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立即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严琛任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总工会主席于静波和市政府副市长、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牛传勇任副组长,市委办、市政府办等38个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评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切实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迅速安排部署。3月6日召开了全市评选推荐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工作有关会议,对2017年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推荐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三是严格推荐程序。各县市区和市直7个小组,根据市评模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面向社会各个阶层、各行各业。各推荐单位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自下而上的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把推荐评选审核关。市直各小组在各成员单位推选的基础上,认真筛选,做到好中选优,最终以票决方式确定指标人选,并张榜公示;各县市区经过层层推荐、严格审核、充分酝酿、民主决策等工作程序,并经县市区党委或政府研究确定后,上报了推荐的个人和集体。

四是严格审核把关。市评模办人员在具体审核工作中,坚持做到严格把关,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提交的评选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的报送材料、结构和有关荣誉证书等认真审定,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重新调整,保证了推荐人选符合省评模领导组要求。

五是集体研究审核。3月21日,市评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体成员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审核,原则通过了31名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和4个省先进集体候选单位。经审核,推荐人选结构和比例均符合省评模领导组要求,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六是严格履行民主程序。我市推荐的31名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和4个省先进集体候选单位,按照评选推荐相关要求,都相继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或居民、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推荐并讨论通过,同时在本单位进行了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接到群众举报。

七是进行市级公示。按照省评模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要求,我市推荐的31名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和4个省先进集体候选单位,从3月25日-31日在《宣城日报》和市政府网站上进行了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来电或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王步圣)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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