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电视点播|专题专栏|视听|长三角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市检察院迅速行动组织学习周会明同志先进事迹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2-23 18:31

2月22日上午,2018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市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党组会议,对我市检察机关如何深度开展宣传学习周会明同志先进事迹系列活动进行了研究部署。下午随即召开市检察院机关周会明同志先进事迹学习大会,传达了市委《关于追授周会明同志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和《关于在全市开展向周会明同志学习的决定》,并对学习贯彻作了总体要求,迈开先行先学的第一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边疆参加上述会议。

会议指出,周会明同志是检察战线上的先进典型,根据市委决策部署要求,市检察院要学习宣传好周会明同志的先进事迹,更要带头先行。

会议强调,在学习中要抓好“三个结合”。抓好学习先进与党性工作的结合。机关党委要继续围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把学习周会明同志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真正以学习活动开展推动工作落实。抓好学习先进典型与促进工作相结合。要从自身岗位出发,努力向典型看齐,不断提振担当干事、开拓进取的精神,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更好地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抓好学习先进与宣传先进典型的结合。宣传过程中,要讲求宣传时效性,提升宣传效果,扩大覆盖面、提高宣传影响力。

会议要求,要迅速开展学习,相关部室要按照党组会议决议,尽快制定下发全市检察机关学习周会明同志工作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学习活动,督促落实,确保形式多样、氛围浓厚。市检察院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方案,立即行动,迅速掀起学习周会明同志的热潮。要坚持领导带头,突出关键少数,市院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开展学习活动。要密切联系工作,着眼于检察工作全局,立足于本职岗位,特别是在司法体制改革关键之年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必须通过学习,不断强化担当意识和风险精神。

下一步,全市检察系统将进一步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和导向作用,以促进检察战线涌现更多先进人物。(记者 谭艺莹)

【责任编辑:柳生】

用户评论

已有0人评论
    新闻快报 阅读全部
    社会万象 阅读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