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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宣城20条》系列解读十六:购物自备环保袋
来源:宣城文明网 作者: 发表时间:03-07 09:43

塑料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因其具有质量轻、易加工、耐腐蚀、绝缘等优良特性,被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但随之塑料制品产生的环保、安全和资源消耗等问题也日益突出。特别是各式各样的塑料袋,在方便人们生产生活的同时,也日益危害着我们的健康与环境。大量随意丢弃的塑料袋,已成为城市、乡村生活垃圾的主要组成部分。废弃塑料袋大都要200年以上才可以降解,常规处理手段只有填埋或高温焚烧,填埋不仅会占用大量土地,而且被占用的土地长期得不到还原,埋在地里的塑料袋,会改变土地的酸碱度,导致农业减产,影响土地的可持续利用;而焚烧所产生的有害烟尘和有毒气体,同样也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更为可怕的是塑料垃圾在机械作用、生物降解、光降解等过程下被分解,形成大量直径小于5毫米的微塑料颗粒,被贝类、鱼类等摄食后,从食物链进入人体,威胁人类健康。

2018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为“塑战塑决”,联合国环境署呼吁全世界,齐心协力对抗一次性塑料污染。我国在2008年出台限塑令,一是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二是商品零售场所实行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但是由于限塑令限制面较窄,大型商超执行效果良好,但在一些小型市场、菜市场、商铺、流动摊贩等地执行较差。随着电商、快递、外卖等新业态的发展,塑料袋消耗量也在快速上升。加上市民环保意识相对薄弱,也难以找到同等物美价廉的替代品,超薄塑料袋、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依旧使用普遍。为此,我们将“购物自备环保袋”作为《文明宣城20条》第十六条内容,旨在引导广大市民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购物时自备竹篮、布袋、纸袋等可重复使用的环保物品或是选择使用可降解塑料袋,减少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选择和使用,不随意丢弃、不乱焚烧塑料袋和其他塑料制品,将塑料制品的不良影响逐渐降低。

《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公民应当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合理使用免费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购物自备环保袋”就是我们开启低碳绿色生活的具体实践。我们倡议,美好生活,文明宣城,从不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开始。我们相信,随着科技的进一步发展,市民文明程度的进一步提高,我们一定能够解决好塑料污染问题,我们共同的家园宣城一定会更加美丽和谐。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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