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郎溪县民生办联合县文旅委对全县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效能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求该县各乡镇文化站严格按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性指导意见》、《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乡镇文化站惠民服务。
完善设施设备,夯实文化阵地。按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尽快解决文化站挪用、占用问题,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在新建、改建公共文化设施时,根据人口布局统筹考虑选址问题,进一步夯实基层文化阵地,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
完善服务功能,强化为民实效。该县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标识,健全服务项目,按要求公示服务项目、时间和内容,做到公示醒目、及时。以乡镇综合文化站为依托,充分整合村级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的文化资源,加快对图书资源的购置、更新,满足群众的阅读需求。充分利用文化信息共享工程设施和数字化农家书屋,面向群众开展辅导与培训,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完善服务效能,规范管理制度。该县文旅委充分结合本地特色民族文化资源,加强对村(社区)文化活动的组织指导。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参与率。规范管理制度,明确基本服务项目,实行错时开放,提高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提高服务针对性和有效性。
完善投入保障,发挥群团力量。该县各乡镇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免费开放资金使用规则与范围,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保证足额落地使用。尽快解决人员兼职兼岗问题,加大对文化站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充分发挥文化团队和文化志愿者力量,切实保障群众文化权益。(作者:郎溪县民生办 高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