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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机制
来源:安徽省民生工程网 作者: 发表时间:07-15 10:00

近日,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落实细化管理责任,明确相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民生工程建后管养,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一是提高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县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利等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和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健全完善县级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确保工程运行管理有机构、有人员、有政策、有经费。

二是规范运行,提升管理水平。督促供水单位建立用水户台账,健全生产运行、维修养护、安全生产、水费收缴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净水和消毒设施运行管理,配齐规模水厂水质自检设备,落实人员开展出厂水9项水质指标日检,及时监测水质变化。小型供水工程逐个工程落实管理人员、管理责任和安全防护措施,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

三是强化消毒,保障水质合格。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工程消毒措施,建立农村饮水工程消毒设施管理档案,进一步摸清工程消毒设备配备和管理使用情况,确保消毒设备正常运行、消毒药剂规范添加。组织开展净化、消毒、水质检测等相关业务培训,提升操作人员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水质合格率。

四是加大投入,提供经费保障。积极推行“容量水价+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全面落实用水收费制度,加强水费收缴。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专项经费制度,出台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维护资金与工程水费收缴、运行管理情况挂钩的奖惩政策,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五是强化监督,严格跟踪问效。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重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进行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强化供水工程日常监督,进一步加强对供水水质、水价、水费、供水服务等方面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供水安全。

【责任编辑: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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