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和文化名市建设,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近日,宣城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市文广新局、市文联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宣城市原创文艺精品项目扶持颁发(试行)》。该《办法》分《总则》、《申报条件》、《申报和立项》、《扶持资金使用监管》和《附则》五章,共18条,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全文如下:
《宣城市原创文艺精品项目扶持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