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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三个强化”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来源:宣城新闻网 作者:梁荟文 发表时间:10-24 11:48

宣城新闻网讯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以来,泾县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为维护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强化”工作保障。根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把《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要点和重点普法目录。召开专门会议,明确扫黑除恶法治宣传的责任主体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综治办等紧密型部门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定扫黑除恶普法责任清单,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强化”宣传活动。以“江淮普法行”、“法律六进”、法治家庭创建等重要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100余次,其中,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对广大青少年学生进行扫黑除恶法治教育80多场次。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发放150套、共600张宣传海报。二是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以案释法巡展活动,参展人数达1.5万余人。向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20家单位征集典型案例,制作“扫黑除恶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展板40块,在全县各单位及中小学巡展。通过案例释解,向社会公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扫黑除恶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充分发挥村法治联络员队伍、广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村(社区)法律顾问、专(兼职)调解员及法治宣传志愿者等法律人的作用,在各自辖区内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工作重点、工作措施、重点打击对象、举报奖惩办法、联系方式等内容。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走村串户开展法律宣讲600余人次。

“强化”创新举措。依托法治宣传平台,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普法宣传职能,利用宣传展板、悬挂标语、LED显示屏等传统宣传手段,以及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在县电视台《法在身边》节目、《绿色泾县》专栏,“泾川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泾县普法网站、微博等媒体平台开辟扫黑除恶宣传专栏,开通手机短信宣传平台等多个新型法治宣传阵地常态化宣传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截至目前,累计制作扫黑除恶以案释法专题5期,网站、微信、微博发布典型案例58例,短信推送6期,发送短信8000余条。(梁荟文)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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