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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宪法宣传日”到“宪法宣传周”:彰显新时代树立宪法信仰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12-04 16:18

今天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在全国城乡广泛开展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时间从2018年12月2日至12月8日。这是我国第一个“宪法宣传周”。

从宪法通过日,到法制宣传日,到国家宪法日,直到第一个宪法宣传周,“12月4日”这个普通的日子,已经超越了日期的概念,承载着我们国家和民族对于法治的执着追求。从“宪法宣传日”到“宪法宣传周”,虽是一字之差,但意义非凡,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普通民众对宪法的关注度和认知度,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和国家观念。我们开展这样的解读也具有多重内涵——过去我们强调法制,是制度的制,我们通常称为刀制,现在更加强调法治,是治理的治,通常称为水治。过去我们强调遵法,是指遵守法律,现在更加强调尊崇法律。也就是说我们要更加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感受到法治的力量。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从大背景看,改革开放40年,我国取得的巨大成就,离不开宪法的保证和推动,从一定意义上说,这可以看作是宪法实施的结果。进入新时代,面对新任务,迎接新挑战,迫切要求我们在加强立法、执法、司法的同时,更要进一步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如何实现这一目标,我们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宪法宣传要以人为本,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用生动的案事例、鲜活的语言宣讲宪法,把宏大叙事和具象表达结合起来,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讲准、讲透、讲活,使文本上的宪法真正活起来、落下去。比如,要加强公职人员的宪法宣传力度,让他们在模范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中做表率、当示范。比如,要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纵深发展,把法律交给人民——12348安徽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开通试运营以来,话务量屡创新高,昨天一天的日接听量就超过一千次。更为重要的是——要坚持宪法教育从娃娃抓起,下更大气力抓好青少年宪法学习教育,推动全员、全程、全方位开展青少年宪法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的好习惯。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从更深层次的意义上说——宪法宣传周的设立是宪法进步的一个缩影,有助于宣传宪法理念、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进而提升人们的宪法信仰。因此在这样一个特殊的节点,希望你我他都一起来做普法的使者。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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