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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上半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来源:宣城新闻网 作者: 发表时间:07-06 15:29

6月3日下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章传跃向媒体记者介绍了2020年上半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今年以来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重点开展了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扎实推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截至目前,涉及我市的“2+10+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共计318个,其中,应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的问题265个,现已完成整改123个。其中:“2”指的是扬子鳄自然保护区问题和泾县开发区废水直排问题。目前,扬子鳄自然保护区问题规划调整和生态修复均在按要求推进中;泾县开发区废水直排问题3项整改任务已基本完成。“10”指的是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专题片:省交办的涉及我市的问题共10个问题,均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目前已完成整改5个。“N”指的是中央及省生态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各市自查自纠和群众反映的各类突出环境问题等。目前,涉及我市的问题清单共计306个,现已完成整改118个。

(二)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2020年,预测省下达我市目标任务PM2.5年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不低于83%。截至5月31日,市区PM2.5平均浓度 37.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4%,排名全省第3;PM10平均浓度4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0%,排名全省第 2;优良天数比例92.0%,同比上升7.9个百分点,排名全省第2。具体做法是:一是坚持协同共治工作机制。市政府印发了宣城市建筑领域扬尘治理等五个专项行动方案。行动期间,我市共出动执法人数800余人次、检查重点行业企业400余家次,发现相关环境问题64个,下达交办单11件。二是坚持以“五控”为核心。认真落实控尘、控车、控气、控烧、控煤要求。三是坚持科技治污精准治污。在市区建设大气全方位立体监测系统,同时,开展动态源清单编制和PM2.5来源解析与成因诊断,提出并实施科学合理的对策和措施。截止目前,第三方管控服务公司巡查共发现交办问题941个,整改941个,整改率100%。

(三)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根据省政府与市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书,2020年我市9个国控断面和11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截止目前,全市省、市断面水质达标率100%。11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一是重点加强南漪湖水生态环境治理。2020年市环委办印发了《2020年南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对于已经完成的任务,常态化坚持;对于尚未完成的任务,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二是建立水质联合防控工作机制。加强与水利部门联动,建立了南漪湖水质联合防控工作机制,加大湖区水体交换量。与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常态化调度、督查流域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和禁限养区优化调整。三是推进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市本级、郎溪县、广德市、泾县、绩溪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旌德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主体完成,宁国市正在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异地提标扩建工程。全市9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建成投运14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四)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一是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积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基本建立污染地块联动监管机制,全市排查疑似污染地块29个。二是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加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初审,完成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经营情况年报等工作。三是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全市62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完工4个,在建54个;75个乡镇需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目前已有61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56个,已建成37个,在建19个;持续推进畜禽养殖禁养区依法划定和规范管理,全市5个需要调整的地区已全部经政府印发调整方案,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划定的禁养区53个,取消面积共627.01平方公里;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

(五)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与保护。

一是积极迎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复核工作。组织召开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复核工作专题会,印发了实施方案,成立了复核迎检工作领导组,对复核指标任务进行了分解,开展了第一轮复核资料搜集整编工作。启动了《宣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规划(2016-2020)》修编,完成项目招投标。二是强力推进“绿盾行动”问题整改。完成了2019年上半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点位核查工作,制定了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实施方案。我市遥感点位 40 个,其中违法违规点位28个。立行立改的5个违法违规点位已整改完毕,其余23个违法违规点位均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按时序进度要求推进。同时,开展了扬子鳄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督查、绿盾2019国家级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市级现场验收、核实南环所调研报告宣城部分等工作。

(六)强化秸秆禁烧。

2020年起,省生态环境厅、省气象局对全省秸秆焚烧火点实行卫星全年、全时段监测,并每日公布监测情况,禁烧管理时段由原来的“夏秋两季”转变为“全年化”。并且除秸秆外,露天焚烧荒草、垃圾、落叶等废弃物均纳入露天禁烧管理范围。针对史上最严的秸秆禁烧工作,我市采用多种形式加大禁烧宣传,充分运用“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开展巡查暗访,对发现火点的地区进行通报、约谈,督促各地严格落实责任,加大禁烧力度;建立8个市直单位分片包干制度;各地采用风险保证金制度、绩效奖罚机制,严格处理处罚焚烧行为。截至目前,全市未发现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生态环境部和省大气办均未通报我市火点。

(七)统筹推进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不断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组织开展“双随机”、异地交叉执法检查,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企业468家次,出动检查人员936人次。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共55起,罚款总额415.58万元,其中移送行政拘留案件7件。二是加快推进“三个全覆盖”和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三是积极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全面启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7个县市区全部完成编制招投标工作。稳步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全市累计核发111个行业排污许可证,完成登记管理4300余家。四是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五是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二、下一步工作

(一)坚决完成“三大一强”及环保督察整改任务。

继续做好统筹协调,强化调度督促,继续实施半月调度、按月通报,督促各相关县市区及市直相关单位严格按要求完成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及验收销号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按照“一案一档”要求完善问题整改工作档案,并做好信息公开。同时,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常态化巡查,坚持紧盯、盯紧、盯住不放,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二)打赢蓝天保卫战收官之战。

一是强化工作调度。加强跟踪调度,开展巡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督办;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通报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部署和研究专题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地、各单位的目标绩效考核。二是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制定完善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结合森林防火优化人影作业工程,建设远程遥控人工影响天气烟炉系统。三是加大科技治污力度,严格落实“五控”措施。

(三)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持续推进南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严格落实《2020年南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不断改善南漪湖水质。二是加强重点河流水环境监测。对入湖河流、重点入河排污口全覆盖设置监控断面,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快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实现水环境管理“一园一档”。四是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保护区“划、立、治”、水质监测及风险防控等方面规范化,保障饮水安全。

(四)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及固体废物管理。

一是加大土壤及固体废物管理。扎实推进疑似污染地块初调和污染地块修复项目,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开展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作。二是全面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督促调度各县市区加快推进乡镇驻地和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年底前完成剩余的14个乡镇驻地和21个中心村建设任务;同时督促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主体工程地区,尽快完善污水管网,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问题整改;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

(五)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认真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复核迎检工作,完成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和规划修编;做好2019年下半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线索的核查汇总上报工作,督促各地完成自然保护地内采矿(石)类遥感点位核查整改工作,继续推进违法违规问题整改。

(六)强化区域生态空间监管力度。

一是强化工业企业监管。坚持“上下联动,左右互查”、“双随机”检查等方式为抓手,强化重点区域(流域)、重点行业环境执法检查。二是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进一步压实属地网格化排查整治责任,强化调度通报、抽查督查,切实做到不遗漏、不反弹。三是加快推进“三个全覆盖”。重点推进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建设和视频监控的安装联网。四是全面抓好秸秆禁烧。切实将禁烧压力传导到位,责任明确到位,成效体现到位。

(七)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系统管理体制改革。

组织实施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做好人员上收、经费调整和资产上划工作,确保到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按照新制度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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