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全省16个地级市空气质量排名》(2020年1-10月),我市排名第二,仅次于黄山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26,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为-15.8%,PM2.5浓度为每立方米29微克,优良天数比例为95%。
空气质量排名采用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大小来确定,指数越小表明空气质量越好,指数相同的城市以并列计。指数越大表明城市空气污染程度越重。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指本年度评价时段内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与上年同期变化幅度,变化率大于0代表空气质量恶化,小于0代表改善,等于0代表持平。
自2020年1月开始,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将全省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排名由原每季度发布增加为每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