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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 泾县“河长制”管好河治好水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10-15 09:49

近年来,泾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始终围绕“水清、岸绿、河畅、景美”工作目标,全面深入推行“河长制”。目前,该县60条河流、70座小型水库实现河长制工作全覆盖,并逐渐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发展。

“河长制+扶贫”实现双赢。该县设立县级河长27人,16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及6座小(一)型水库,列入县级“河长制”管理;设立乡镇级河长98人、村级河长158人,全县其他61座小(二)型水库及各乡镇辖区内的河、库、塘、沟、渠由所在乡镇、村(社区)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乡镇党委、政府或村(社区)组织负责同志担任河长,把环保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河长。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出台《泾县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泾县主要河流(水库)常态巡河(湖)管理暂行办法》,将该县县域青弋江等16条河流纳入常态巡河(湖)管理范围,巡河人员每周开展不少于3次的巡查。

“河长制+检察+河小青”形成合力。该县在全省设立首个驻县河长办“检察官联络室”,通过“检察官联络室”平台探索涉河涉水领域的公益诉讼,参与开展了黄村承流峰水库水环境整治、蔡村违法采砂案件调查、汀溪河琴溪段、徽水河榔桥段河段巡查等系列工作,强化河湖执法能力,为护河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以青年志愿者为骨干,组建12个“河小青”志愿者服务队,设立“泾县河长制志愿者实践基地”,不定期地开展河道巡护、岸滩清洁、护河宣传等活动,让青年志愿者成为“河长制”宣传员、保洁员、监督员,打造“河小青+河长制”全民护河的氛围。

“河长制+整治”齐头并进。该县建立县级河长会议、信息报送、工作督察、巡查、考核等长效机制,建立“发现、响应、处置、监管”四位一体的河库管养体系,实施青弋江(泾县段)、徽水河以及汀溪河、蔡村河、琴溪河、大康河等治理工程,建成青弋江江心洲公园、幕溪河景观廊道,加固堤防和防洪墙,新建堤防、护岸,疏浚河道,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流景观,让沿岸群众共享“水生态福利”,切实落实好“河长制”。同时,成立治砂治超整治领导小组,设立治砂治超指挥中心、监控中心和治砂治超应急大队,轮班带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守,并与公安110、刑侦、特巡警大队紧密配合,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超限超载行为。

(宣城日报 记者 顾维林 特约记者 蔡盛)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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