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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开设赌场 恶势力被“团灭”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李雯 程洪 吴洋 发表时间:10-16 15:54


庭审现场

中安在线 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10月15日,记者从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公开宣判一起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涉恶案件,并进行网络庭审直播。法院对涉案的三名被告人根据不同罪责,依法分别判处各被告人六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宦杰自2009年以来因违法犯罪多次被处理,2016年6月20日刑满释放后,为谋取非法经济利益,纠集被告人宦春生、许晓颖及陈晓强、胡小五(均另案处理)等社会闲散人员,多次在村庄聚集开设赌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生活秩序,严重影响了宣城本地群众的生活秩序和安全感。案发后为逃避和减轻处罚,以支付“打包费”方式与执法部门达成违法协议,使案件得以降格处理,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成为地方恶势力。

该院认为,被告人宦杰、宦春生、许晓颖单独或共同开设赌场,其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本案中,被告人宦杰纠集被告人宦春生、许晓颖在一起多次开设赌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本地群众因害怕报复而不敢言,扰乱了社会生活秩序,严重影响了宣城本地群众的生活秩序和安全感,案发后为逃避和减轻处罚,以支付“打包费”方式与执法部门达成违法协议,使案件得以降格处理,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符合恶势力犯罪特征。

综合三名被告人各自具有的量刑情节,该院作出一审判决如下:被告人宦杰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宦春生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许晓颖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宦杰、宦春生、许晓颖共同的违法所得32000元,被告人宦春生与李红胜共同的违法所得9000元,査获的赌资100600元,均予以追缴,上交国库。(李雯 程洪 记者 吴洋)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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