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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学习宣传宪法活动倡议书
来源:宣城新闻网 作者: 发表时间:11-29 09:1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标志着我国宪法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发展。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宪法是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人民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的根本活动准则。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和公民都有学习宪法、维护宪法、遵守宪法的职责和义务。

值此第七个国家宪法日、第三个“宪法宣传周”来临之际,我们向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尊崇宪法地位,自觉增强宪法意识!

学习宪法知识,争当守法用法模范!

开展宪法宣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宣城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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