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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启动自然灾害Ⅲ级救灾应急响应
来源: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作者: 发表时间:07-28 14:44

今年第6号台风“烟花”登陆以来,给我市各地带来长时间风雨影响,致使全市各县市区不同程度受灾。截至7月28日9时灾情统计:全市受灾人口84119人,紧急转移危险区域群众28224人,其中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0493人(设集中安置点45个,集中安置1994人);因灾倒塌房屋8户20间,严重和一般损坏房屋217户322间;全市直接经济损失1.2亿元。

针对当前灾情,为进一步做好各项救灾减灾工作,妥善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市减灾救灾委决定于7月28日11时启动宣城市自然灾害Ⅲ级救灾应急响应,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指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认识当前救灾减灾工作的紧迫性和极端重要性,把救灾救助工作摆在极为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指导,落实抗灾救灾工作责任,科学有序应对自然灾害,确保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强化群众生活保障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灾区群众基本生活。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及时有效做好危险区域、受威胁群众紧急转移,防范次生灾害发生。要按照“五有”要求,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鼓励转移群众积极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租住房屋等方式分散安置;确需集中安置的群众,要利用敬老院、学校、村部等设立集中安置点,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加强集中安置点的管理和服务,做好疫情防控、治安防范、用火用电安全等工作。

三、加大救灾救助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派出工作组赶赴受灾较重的地区,深入灾区现场、集中安置点实地察看灾情,了解灾害损失情况,走访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协助灾区开展救灾工作,力争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要督查指导基层加强救灾款物管理,合理确定救助对象,积极开展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要进一步加强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救助政策的有效衔接,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存在较大困难的,要及时纳入民政临时救助对象;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坚决防止因灾致贫返贫。

四、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各地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当前雨情、汛情、灾情,继续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加强部门会商,认真核实灾情数据,及时、准确报送灾情信息,确保突发灾害及时得到有效处置,灾情信息报送高效畅通,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切实加强灾情的统计、核查工作,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规定及时上报灾情信息,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要随时上报。

【责任编辑: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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