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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25号)
来源:宣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作者: 发表时间:03-15 10:14

宣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25号)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通告如下:

一、合理安排规划出行。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形势,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

二、降低人员流动风险。不邀请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的人员来返宣。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要来返宣。省外来返宣人员须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并须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宣后须第一时间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前居家(宾馆)健康观察。我市在各交通场站、主要交通枢纽和高速出口设置了免费核酸检测采样点,请来返宣人员主动配合开展采样。

三、配合属地落实管理。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特别要关注上海市、吉林省、连云港市)所在地旅居史、与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宣人员,须主动报备,积极配合属地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对瞒报、谎报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严控举办大型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近期暂停举办全国性会议和有外省人员参加的培训活动,严控人员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须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履行报批手续,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五、加强各类场所防控。各类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厅(馆)、影剧院、娱乐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交通场站、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医疗机构、药店等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规范做好通风、消毒、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酒店、宾馆要对来自省外的入住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核酸检测报告单的人员,要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及时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六、严防经物传播风险。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选购附有《安徽省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安全接收、消毒来自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快递包裹。妥善保存票据,确保一旦出现异常可及时追溯。

七、做好个人防护监测。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若发现自己或家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请佩戴口罩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就诊,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宣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10日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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