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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再生水处理工程新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发表时间:04-02 10:00

安徽是个容易“口渴”的省份,想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合理用好再生水非常重要。近日,由安徽省住建厅组织编制的全省地方标准《城市再生水处理厂工程技术标准》,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再生水管道严禁与饮用水系统连接

长期以来,安徽省人均水资源量紧缺,需要加大对再生水的利用。目前,影响居民身边再生水利用率还不太高的重要原因是再生水供给基础设施不完善。此次征求 意见稿提出,再生水处理厂等工程设计应充分调研用户的分布、需水量、水质要求,根据可利用原水水质、水量和再生水用途,合理确定再生水水源、系统形式、处 理工艺和供水规模。

再生水与生活饮用水给水系统的连接,应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再生水处理设施建设,应按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设置安全、防爆、消防、防噪、 抗震、卫生等设施。

今后,严禁再生水管道系统与饮用水管道系统、自备水源供水系统连接。再生水调蓄池的排空管道、溢流管道也不能直接与下水道连通。再生水管道明装时应采用识别色,再生水管道取水接口和取水龙头处要配置“再生水不得饮用”的耐久标识。

用于多种用途时按最高水质标准确定

据预测,“十四五”期间,全省再生水规模有望突破200万立方米/日。随着未来再生水利用规模的扩大,对水质标准也提出了新要求。

征求意见稿提出,再生水的水质标准由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组成,两种项目都应执行。其中,基本控制项目为再生水的卫生安全等级与综合性水质要求,包括粪大肠菌群、 pH 值、感官性状等指标。

选择控制项目是按用水途径确定的特定水质要求,包括影响用水功能与用水环境质量的各种化学指标和毒理指标。比如,当再生水作为锅炉补给水时,应进行软化、除盐等处理;当再生水作为工艺与产品用水时,应通过试验或根据相关行业水质指标,确定直接使用或补充处理后再用。

再生水同时用于景观绿化、城市杂用等多种用途时,水质按最高水质标准确定或采用分质供水。需要注意的是,再生水出水要严格做好消毒处理,可采用氯消毒、 二氧化氯消毒、紫外线消毒、臭氧消毒等组合方法。去除水中色度、嗅味、有毒有害及难降解有机物,鼓励采用臭氧氧化技术或活性炭吸附技术。

【责任编辑:靳琼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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