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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温度”的环保执法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发表时间:05-17 17:42

“免罚,给我们企业带来帮助,又敲响警钟。针对生产中出现的环境问题,我们要及时整改到位。”近日,对生态环境部门的免罚决定,芜湖市国俊塑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潘小勇道出心声。

去年6月,芜湖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市国俊塑业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印刷、调墨作业,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执法人员下达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该公司收到《决定书》后,及时整改,对生产车间进行隔断并加装卷帘门,严格落实生产作业要求,保证印刷空间的密闭状态,确保废气有效收集处理。

依据相关法律和裁量基准规定,该公司面临2万元罚款,而最终被免罚,则受益于省生态环境厅、省司法厅去年6月联合印发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依据《免罚清单》,鉴于该公司系首次违法,且环境违法行为轻微并立即改正,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免罚清单》明确了不予行政处罚的15条轻微违法违规行为情形和条件,涉及建设项目管理、排污许可制度、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企业环境管理7个生态环境领域。

在免罚标准方面,《免罚清单》的制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环境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三个构成要件作为免罚条件。

第一批《免罚清单》施行至今,全省16市共82起案件被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免罚金额559万元。

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 《免罚清单》,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充分体现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彰显了环境执法的“温度”,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助力营造更具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靳琼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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