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电视点播|专题专栏|视听|长三角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安徽拟出台规定进一步规范全省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 推行目录管理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作者: 发表时间:11-10 09:23

推行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管理,加强教学资源管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11月9日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省将强化培训评价过程监管,严禁组织人员开展“兴趣式”“凑数式”等低效无效培训。对补贴性培训机构和参训人员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套取资金的,或将取消证书,追回全部补贴资金。

健全培训项目目录调整机制

完善“两目录一系统”管理,《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健全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项目目录调整机制。聚焦十大新兴产业发展对技能人才需求和劳动者就业创业需求,会同财政部门适时编制发布省级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项目目录。补贴性培训项目目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对不符合区域产业发展、企业岗位需求或劳动者培训就业意愿的低效无效培训项目要及时移出目录。

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未来或也将推行目录管理。《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各地要对本地区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社会组织进行摸排征集,对符合条件的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并向社会公布,。补贴性培训机构目录实行动态征集增补,建立严格退出机制,对出现造假骗补、冒领补贴、违规转包等严重违规情形的补贴性培训机构,要及时移出目录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充分发挥职业培训信息化平台作用,未来我省计划推进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落实对补贴性培训项目和培训机构“凡补必进、不进不补”,定期完善系统功能。依托安徽职业培训网络平台,规范“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对以实操为主的职业(工种),线上培训课时原则上不超过总课时的40%。参加培训人员线上学习时长每天不超过8课时。

鼓励培训机构聘请能工巧匠担任教师

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谁来上课?《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鼓励补贴性培训机构面向企业、行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聘请具有丰富生产实践经验和技术专长的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等担任教师,支持培训教师积极参与企业技术开发、工艺革新等活动。鼓励各地探索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师资研修中心、企业实践基地等。

在教学资源管理方面,支持补贴性培训机构积极参与新产业、新技术、新职业、数字技能培训教材及教辅材料的开发与更新。积极推进安徽职业培训网络平台建设,鼓励补贴性培训机构参与提供优质线上培训课程资源。

《通知(征求意见稿)》还提出,推行“技能培训+就业创业”联动模式,培育一批紧密对接市场、具有鲜明特色、有效促进就业的补贴性培训机构品牌。

骗取套取资金或将被取消证书

强化培训评价过程监管是此次《通知(征求意见稿)》的重要内容。《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强化培训项目监管,完善补贴性培训项目真实性完备性审核制度,实行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考核三项制度。我省未来或将推广使用职业培训小程序,加载身份识别、定位签到、过程监管等应用,实现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移动监管全覆盖。

加强培训机构管理,《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年度检查、诚信评估、等级评定制度,强化对补贴性培训机构的日常管理。严禁组织人员开展“兴趣式”“凑数式”等低效无效培训。对补贴性培训机构和参训人员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套取资金的,取消参训资格及取得的相应证书,并追回全部补贴资金。补贴性培训机构应妥善保管培训档案材料不少于3年。

结业考核也将更严格。《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补贴性培训机构要认真组织结业考核,考核试题应充分体现职业(工种)核心技能,兼顾理论和实操,并有适当难易区分度。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将通过派员随机督导、委托第三方监督等方式,加强对补贴性培训结业考核情况的监管。

在补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将培训资金监管作为风险防控的重要内容,加大制防、人防、技防和群防协同监管力度,依托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平台推行职业培训补贴申领“全程网办”,实现系统外无补贴性培训,确保培训资金支付规范安全、可溯可追。

【责任编辑:靳琼靓】

用户评论

已有0人评论
    新闻快报 阅读全部
    社会万象 阅读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