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不少居民区,都配有电动自行车停车库,如何做好车库的防火安全,打通小区消防保障“最后一米”?近日,安徽省住建厅正式印发《电动自行车库防火技术导则》,要求结合实际执行,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和隐患,保护好居民人身财产安全。
电动自行车库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本导则适用于安徽省新建、改建、扩建的电动自行车库的防火设计。
电动自行车与其他非机动车混合停放、充电的车库,也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
电动自行车库是指设置在建筑物内用于电动自行车停放或充电的场所,包含独立式电动自行车库、附建式电动自行车库、敞开式电动自行车库。电动自行车库的充电设施应相对集中布置。
电动自行车库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位于地下或半地下室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不应设置在高温、易积水或易燃易爆场所,不与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厂房、仓库贴邻设置或组合建造。
电动自行车库内,经常有人员通行处的防火门应采用常开防火门,在火灾时应能自行关闭,并具有信号反馈功能。
不应设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
导则提出,电动自行车库宜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可布置在半地下室或地下一层,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
当设置在半地下室或地下一层时,电动自行车库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应大于7m。电动自行车库应单独设置车辆出入口,不得与机动车出入口合用。电动自行车库的人员安全出口与电动自行车出入口宜分开设置。
电动自行车库内应划分停放区域、充电区域和疏散通道区域。沿疏散通道双面布置停放车位时,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宜小于2.6m,不应小于2m;沿疏散通道单面布置停放车位时,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5m。
车库内应划分防火分隔区域,每个区域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车库每个防火分隔区域内应划线分组,每组长度不应大于20m,每组停车数不宜超25辆。
电动自行车库与住宅组合建造时,电动自行车库与住宅部分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 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
车辆出入口净宽度不小于2m
大型电动自行车库应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车辆出入口,且每增加400 辆应增设一个车辆出入口。中型、小型、微型电动自行车库可设置一个直通室外的车辆出入口。
车辆出入口净宽度不应小于2m,既有建筑改造确有困难时不应小于1.8m。车辆出入口坡道坡度不宜大于12%,不应大于15%。
导则明确,电动自行车库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当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可增加25%。
电动自行车库的疏散楼梯间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或室外疏散楼梯,封闭楼梯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除设置在地上的敞开式电动自行车库外,电动自行车库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大、中型电动自行车库宜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径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标志。
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库还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确有困难时,可设置自动喷水灭火局部应用系统,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电动自行车库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