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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我市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建议
来源:宣城市政府网 作者: 发表时间:06-23 15:25

网友“舞影凌乱”:

尊敬的市政府有关领导,市公积金管理办公室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    

2015年6月16日,安徽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自7月1日起调整省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为45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为55万元,分别比调整前提高10万元额度。    

据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积金监管处相关人士透露,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全省绝大多数城市已上调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如宿州由原来的单方30万元、双方35万元分别提高到单方40万元、双方45万元;安庆由原来的单方35万元、双方45万元分别提高到单方40万元、双方50万元。六安的公积金调整幅度较大,由原来的单方35万元、双方4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单方40万元、双方60万元。     

我市去年出台了《关于打造皖苏浙交汇中心城市 促进宣城房地产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宣政办(2014)38号)文件,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二十一条”,其中第二点:“健全城镇住房体系,切实满足城镇居民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 第九小点:“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个人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40万元。购房人已还清前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他县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原政策执行。”     

个人认为,此项内容应该加以调整,对县市区房地产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据悉,此意见暂行执行为一年,也就是到今年的9月份。从目前的房地产整体形势来看,国家层面来看,不断地在出台新政,比如说出台文件,降低首付比例,公积金等方面的政策,其目的就是促进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在中国,可以说房地产“绑架”了中国经济。受到政策的刺激,国内一二线城市的市场有了一定的改观,楼市又重新“火"了起来,特别是二手房的交易呈上升趋势。而三四线的城市房地产形势没有得到根本性改观,土地市场持续低迷,开发商资金链出现问题,“跑路”的现象依然存在等等。      

宣城作为三四线的城市,特别是下面的县市区房地产市场不愠不火,像我们这种上班一族,目前大部分需要改善性住房,刚需的也占不少!!!本人就在县市区上班,由于受到市政府“二十一条”政策的规定,不能享受较高额度的贷款。购房的事让我非常纠结!!!一方面自己家庭的经济状况不好,无法承担购房的巨大资金,只有通过公积金贷款来解决;另一方面,银行贷款手续复杂,目前银行压贷惜贷的现象比较明显,贷款迟迟不能下来。公积金贷款是我们这些人改善住房条件的最佳选择!!!所以,在此建议市政府及市房管局、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领导,能否研究将我市的,特别是县市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予以提高,分单方和双方两种!!额度有所区别!解决我们这个群体的后顾之忧!!谢谢!!!!

市公积金办公室回复:

首先对您提出的要求和建议,我们深表理解。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确定,需综合考虑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当地房地产市场行情、公积金贷款需求、公积金缴存情况及资金结存状况等因素。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公积金运作机构,我们会根据以上情况的变化,适时向市政府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反映。也希望您一如继往关心和支持住房公积金事业。

【责任编辑: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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