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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5、211全日制毕业生购房补助具体细则 何时出台?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5-19 09:45

网友“bensonfu”:

从网上看到宣城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宣政【2016】1号文件,规定对“985”、“211”高校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毕业生给予住房补贴,但是打电话到市房管局和地税局,均表示相关细则尚未出台。

想咨询两个问题:

1、请问何时能够出台具体细则 ? 

2、2016年2月以后买房且符合条件的,等相关细则出台后,可以补充申请住房补贴吗?谢谢!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根据《促进合肥工业大学等高校毕业生在宣就业创业补贴奖励资金申领发放暂行办法》(宣人社发<2015>26号)规定,与我市地 方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三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满二年以上,或者开始创业并且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会保险满二年以上的在我市购买首套普 通自住新建商品房的高校毕业生,由本人填写《促进合肥工业大学等高校毕业生在宣就业创业补贴奖励资金审批表》(附件1)(一式三 份)并报送如下材料(一式二份):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我市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自主创业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6)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新建商品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就业创业证》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办理,《促进合肥工业大学等高校毕业生在宣就业创业补贴奖励资金审批表》(附件 1)可在市人社局网站“政策法规”栏下载。以上资金申领材料由高校毕业生本人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经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 ,由财政部门先行将补贴奖励资金拨付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补贴奖励资金拨入高校毕业生在银 行开设的个人账户。补贴奖励资金每半年申报一次,分别为上年度12月至当年5月和当年6月至11月,截止时间为5月底和11月底,资金拨付时间为6月份和12月份。

【责任编辑: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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