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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宣城市兵役登记公告
来源:宣城市政府网 作者: 发表时间:01-10 16:21

依法服兵役和进行兵役登记是每名适龄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现将宣城市2022年兵役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1.常住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及在本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高中和中等学校就读的年满18周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男性公民,均应参加兵役登记。

2.未超过24周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男性公民没有参加兵役登记的,均应进行补登。

3.进行兵役登记时可同时申请2022年义务兵应征报名,如今年无参军入伍意向,兵役登记时可选择“只进行兵役登记,申请2022年度缓征”。

4.往年已参加兵役登记的,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并申请今年应征报名。

二、登记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三、登记程序

1.填写信息。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适龄公民,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男兵)”,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基本信息(牢记用户名及密码)。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或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3.现场确认。青年本人持《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身份证到乡镇(街道)、学校武装部现场确认。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的,可以书面委托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递交确认。

4.目测初审。乡镇(街道)、学校武装部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青年进行目测初审,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或不得服兵役,并报县级兵役机关审核。

四、组织实施

1.辖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地区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填写《兵役登记表》,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并报县、市兵役机关批准。

2.辖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和要求,对本单位和本地区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文化初步审查,选定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应征公民为当年预定征集的对象,并通知本人。

3.辖区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和基层单位应当加强对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的管理、教育和考察,了解掌握基本情况。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1个月以上的,应当向所在基层武装部报告去向和联系办法,并按照兵役机关的通知及时返回应征。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所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督促其按时应征,并提供方便。

4.高校兵役登记工作,由各高校征兵工作站负责。大学新生报到时须提供兵役登记相关证明。

五、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

1.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

2.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

3.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宣城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2年1月1日

【责任编辑: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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