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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来(返)宣人员通行政策
来源: 作者:宣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发表时间:06-20 17:05

宣州区来(返)宣人员通行政策

一、省外来(返)宣人员

1.省外低风险地区、非涉疫地区(7天内无社会面本土疫情)人员抵宣,查验“两码”后凭“绿码”通行。

2.省外涉疫地市人员抵宣后按照以下管理:

①中、高风险地区(含封控区、管控区)和与阳性感染者有轨迹交集的,一律实行“7+7”的管控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期的第1、3、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的第2、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②中、高风险和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区域来(返)宣人员,“行程码”带星号的,查验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予以放行,没有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须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后予以放行。一律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在第1、3、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③中、高风险和疫情发生地所在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来(返)宣人员,“行程码”带星号的,查验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予以放行,没有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须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后予以放行。实行“三天两检”(至少间隔24小时),引导加强7天自我健康监测。

3.上海来(返)宣人员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最新健康管理措施执行。

二、省内来(返)宣人员

1.省内无中高风险且7天内无社会面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来(返)宣人员“绿码”通行。

2.省内发生社会面本土疫情时,参照省外涉疫地市管理。

该通行政策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责任编辑: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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