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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有哪些常见的使用原则?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发表时间:06-03 17:17

一、药品名称有很多,但通用名是唯一的

通用名是指按一定命名规则制定的全世界通用的名称,如阿司匹林、地西泮。一般来说,通用名是唯一的。而对于同一种药物,不同药厂为方便宣传自己的产品,都会起一个独特的商品名。因此,我们平时要通过看通用名来确定自己用的是哪种药物。

二、购买药品时,不要忽视包装盒

购买药品时,要保留相关单据,并注意药品包装盒上有无批准文号、注册商标、生产企业、产品批号、药品名称(包括中文名称、汉语拼音和英文名称)、药品规格、有效期限等。相关内容应齐全,无错字、漏字,符号使用应正确。

三、拿到药品后,首先看看适应证

适应证是指一个药物被临床研究证实所能治疗的疾病或症状。药品的适应证要经国家药品监管机构批准后才能收录于药品说明书中。换句话说,适应证就是国家批准这个药可以治疗什么病或者缓解什么症状。

四、药品有效期不等于失效期

“有效期至2015年1月30日”的含义是药品可以一直使用到2015年1月30日,2015年1月31日起就不能再使用了;而“失效期为2015年1月”是指药品可以使用到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月1日起就不能使用了。

五、科学停药,小心停药反应

停药反应是指突然停药后原有疾病加剧,又称回跃反应。比如硝酸甘油骤然停用,可造成反跳性血管收缩而致心绞痛发作。因此,要遵照医嘱,科学停药。

【责任编辑:靳琼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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