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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筑牢安全生产意识,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6-29 17:26

2022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为“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意义十分重大。

日前,南康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选择典型案例到案发地以案释法,切实增强公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

货梯坠落案

被告李某与被告肖某为旧衣服回收合作伙伴,被告李某承租了被告黄某位于南康区某安置点的房屋用作仓库。

2021年7月24日,原告肖某将回收的旧衣物送往前述仓库,在使用被告黄某安装的货梯时随货梯从三楼坠至一楼导致受伤,原告肖某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

为引以为戒,减少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承办法官遂将法庭搬至案发地进行巡回审判。庭审中,法官依照法定程序组织进行了法庭陈述、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紧张有序。因被告黄某申请对原告医疗用药合理性、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承办法官将在司法鉴定结论出具后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随后,承办法官现场接受了旁听群众的法律咨询,并发放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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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为降低成本,部分业主选择安装结构简单、价格相对便宜、对建筑物要求低的简易货梯,有些货梯无栅栏门、触电保护、限速器以及缓冲保护等安全装置,安全性能差、安全隐患大。加之部分企业管理制度缺失,未对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操作人员不熟悉安全操作规程,为赶工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发生“人货共用”、超载运行等作业不规范情况。

安全生产大如天,警钟常鸣记心间。无论企业主还是实际操作人员都应该时刻保持高度的安全生产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之弦,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筑牢安全生产“防护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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