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电视点播|专题专栏|视听|长三角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超速行驶酿惨祸 “隔夜酒”侥幸赶路要不得
来源:宝应县检察院 作者: 发表时间:12-27 16:55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识,但前一天喝了酒,睡一觉再驾车就万无一失了吗?答案是否定的。“隔夜酒”也是酒驾,下面就给大家讲一个真实案例。

“我以为晚上觉一睡,酒精基本就被身体代谢完了,而且这么早出门,应该也不会有交警检查,哪知道会出这种事。”面对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后果,怀有侥幸心理的杨某懊悔不已。经江苏省宝应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基本案情】 2022年5月28日清晨5时许,杨某驾驶小型汽车在一国道上由南向北行驶,由于避让不及,与由北向南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老年人姜某发生碰撞,导致姜某倒地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鉴定,杨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60.6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且事故发生时其行驶速度超过100km/h。

原来,杨某前一晚在饭店与朋友聚餐,喝了约半斤白酒,又连喝了5瓶啤酒,一直持续到晚上11时左右才结束回家,事故发生时,连早饭都还没有吃,本以为过了一晚上不会出现问题,却最终因交通肇事被民警查获。

【检察官说法】

法律对醉酒驾车的认定以驾驶人血液中含有的酒精含量为认定标准,根据法律规定,驾驶员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为醉酒驾车。因此,如果驾驶机动车,只要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不论距离饮酒时间多长,也不论驾驶人是否自我感觉清醒,均属于酒驾。

本案中,杨某不但酒驾,还造成了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按照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

由于每个人代谢能力,以及饮酒量的不同,体内酒精完全分解代谢的时间也不相同。所以只要饮酒,至少间隔24小时后再驾车,以确保行车安全。

【责任编辑:admin】

用户评论

已有0人评论
    新闻快报 阅读全部
    社会万象 阅读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