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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个人注册的抖音账号,离职后能带走吗?
来源:仙桃市人民法院 作者: 发表时间:05-15 14:44

近日,仙桃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抖音账号权利归属问题的案件。

基本案情

2021年5月,主播田某入职某公司,与公司签订了《员工保密与竞业协议书》,约定田某用个人身份证件、手机号注册登记的抖音号、IP地址等账号,属于公司所有的产权,田某若离职,应配合公司及时办理抖音账号、IP地址等账号过户转交手续。随后,田某用自己的手机号码注册了抖音账号,并完成了实名认证。

2023年3月,田某向公司提出离职,此时该抖音账号已拥有2万粉丝数、5万点赞量,但田某并未与公司交接该抖音账号。公司为继续使用案涉账号,将田某诉至仙桃法院,要求确认公司为案涉账号的使用权人,并请求田某归还案涉账号的使用权。

案件审理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肖竹青查阅了卷宗相关证据材料,并下载抖音APP,审查了抖音官方平台在注册账号时推送的《“抖音”用户服务协议》,协议上明确载明抖音账号所有权归属抖音公司,注册用户只有使用权。随后,肖竹青搜索了案涉抖音账号,发现推送的短视频为“网红”探店视频,每条视频均有较多粉丝互动及点赞、收藏、转发,拥有一定的粉丝量,也存在一定的运营收入。

在详细了解相关信息后,肖竹青联系到主播田某,田某却表示抖音官方平台不允许变更实名认证信息,只能注销账号。为了将该起纠纷圆满化解,肖竹青致电抖音官方客服电话进行询问,得知抖音账号实名认证变更的具体流程后,便迅速组织双方将主播信息与抖音账号解绑,田某也将账号使用权归还给了公司。

至此,双方握手言和,该公司向仙桃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

法官说法

近些年,网络直播平台迅猛发展,新兴的自媒体视频网络账号已拥有了一定的市场影响力,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经济价值,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虚拟财产。此类网络平台账号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其内容创作与用户吸引力很大一部分依赖于主播的劳动、智力与个人魅力,同时也依赖于背后的团队协作。

自媒体账号使用权归属的判断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不同的案件事实中往往会有不同的认定结果。对于自媒体账号的归属,建议员工个人与公司之间就账号权属、运营管理权利、合同结束后账号的权属和交接等细节提前约定,尽量避免之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另外,在注册申请自媒体账号时,要仔细研究各平台的相关协议与注册的手续与信息,以提前规避风险,保护自身权利。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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