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国市法院在审理一起由邻里矛盾引发的轻伤害刑事案件时,充分运用“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实地走访、多方联动、反复沟通,最终,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行为予以谅解,被告人王某自愿认罪认罚。
被告人王某的居住地与被害人梁某经营的漂流公司位置毗邻,二人多年间曾因占地、道路等问题多次发生龃龉。今年5月,被告人饮酒后在其家门前道路上设置路障,影响了被害人公司的正常经营。被害人遂找到被告人协商清除路障,协商间二人发生口角并上升至打斗。经鉴定,被害人的人体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被告人的人体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公诉机关以被告人涉嫌犯寻衅滋事罪向宁国市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审理期间,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当事人生产生活的地方位置毗邻,客观上存在“邻里关系”,且本案的发生一定程度上也与被告人酒后冲动没能控制自己的行为有关。本案中,被害人明确表示放弃民事赔偿,法院若简单地对被告人的刑事犯罪部分进行判决,案件虽可以了结,矛盾纠纷却未得到化解,被破坏的社会关系也难以得到修复。为此,承办法官在认真审查案件材料的基础上,多次电话联系当事人,但双方就彼此之间的旧有矛盾各执一词,情绪激动,互不相让。“判决不是目的,我们希望能从根源化解矛盾。”为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承办法官结合双方陈述,再次梳理案件的证据材料,并联合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开展实地走访,厘清案件的来龙去脉。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从被告人的刑罚适用与被害人的经营需要入手,倡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就二人对赔偿意见不一致的地方,一一讲事实、摆证据,以共情换共鸣,解“心结”化“法结”。在承办法官耐心地释法明理下,双方情绪逐渐缓和,最终,被害人出具谅解书,被告人也自愿认罪认罚。鉴于被告人具有自首、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从轻情节,法院在综合本案事实、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的基础上,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下一步,宁国市法院将继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准确把握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的关系,主动延伸刑事审判职能,注重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现矛盾不激化、纠纷不扩大,推动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刘聪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