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环保局综合科工作职责
科室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标准和导则;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流域开发、开发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建等区域性开发环境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
3、负责组织拟定全市开发建设项目和流域开发、开发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建等区域性开发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的政策、法规、规章、标准及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
4、归口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具体负责市级审批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审查审批和相应项目及竣工验收审批工作;
5、负责我市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环评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6、指导并监督全市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情况工作,负责全市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统计工作;
7、市局指派的其他工作。
科长职责
1、主持科室日常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省市有关规定;
3、负责本辖区内建设项目的预审和审批;
4、负责本辖区内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落实,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
5、协助监督污染源的治理并实现稳定达标;
6、负责本辖区内建设项目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统计工作;
7、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行政审批、许可的事项:
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
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前两项必须是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
2、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3、项目建设单位送市环保局的请示文;
4、各县市区初审意见函。
5、各县市区环保局关于建设项目SO2、COD排放量来源说明函 及区域减排、替代平衡方案。
办事程序 1、受理 2、组织专家评审(报告书和重要的报告表) 3、审批
承诺时限 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60日内;环境影响报告表30日内;环境影响登记表15日内。
收费标准 免费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申报材料 1、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报告(含验收监测报告);
2、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3、项目扩初设计之环保篇章;
4、承建环保工程单位关于设计施工、安装调试情况的报告;
5、建设单位关于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的汇报。
办事程序 1、受理 2、组织验收 3、审批 注:受理范围:经市环保局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登记表的项目
承诺时限 自收到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0日内。
收费标准 免费
科长简明情况
姓名:王义兵
职务:宣城市环境保护局综合科科长
出生年月:1963.11.08
联系电话:0563-3010596
综合科联系电话:3010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