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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孙令军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11-16 22:33


 姓名:孙令军
 单位: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科室(二级机构)名称:宣城市房地产管理局
 职务: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出生年月:1962年10月
 联系电话:3029387   13705638366
 房地产管理局职能:
1、贯彻政策职能。贯彻执行房地产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市房地产业的有关政策和实施办法,并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全市房地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
2、住房保障职能。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具体工作;负责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工作。
3、物权登记职能。负责办理房地产产权登记发证和全市城镇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工作;依法维护房地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调解房地产纠纷。
4、市场监管职能。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管理商品房预(销)售、城市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等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中介服务和房地产测绘管理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5、危房管理职能。负责城市危险房屋的管理;负责白蚁防治的管理和研究工作。
6、物业管理职能。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7、开发管理职能。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8、公房管理职能。负责直管公房和廉租住房的租赁、经营、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9、县(市)指导职能。指导各县(市)房地产、住房保障及房改等业务工作;受理各县(市)的房地产行政复议;负责全市房地产、住房保障及住房制度改革等人员业务培训。
10、其它有关职能。承办市政府和市住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和全市房地产业协会工作。
 科长职责:
1、主持市房地产管理局(市住房保障局)全面工作,领导组织全局职工贯彻落实各项管理职能和目标责任,分管人事、财务工作。
 行政审批事项、许可事项 
(一)、行政审批事项:
1、单位职工集资合作建房审批;
2、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审核批准;
3、廉租住房的申请审核资格确认;
4、出售公有住房审核批准;
5、经济适用住房的配售资格确认;
6、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7、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
8、房地产抵押审核、登记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二)、行政许可事项:
1、物业管理资质证核发;
2、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
3、商品房预售许可。

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房地产管理局2010年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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