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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利用科科长  高本祥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11-23 23:50

  一、严格履行职责,依法办事
  规划利用科负有建设用地预审职能,在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时,一是坚持规划管理,二是坚持耕地保护,三是坚持用地计划管理,四是坚持国家产业政策。同时,规划利用科还负有国有土地出让、转让监督管理职能。
  二、政务公开、廉政自律,接受社会监督
  我科实行政务公开,先后制定了规划利用科工作制度,工作规则,建设用地预审、国有存量建设用地转让报件材料清单和工作流程图,在国土局行政服务窗口及局一楼大厅电子触摸屏上公示。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需要中介机构服务的,张榜告示中介机构,由服务对象自行选择。
  三、创新服务机制
  (一)创新规划管理新理念
  一是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并行。二是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弹性管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间,在上级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内,市级政府自行安排年度用地指标,实行总量控制,年度用地指标弹性管理。
  (二)创新耕地保护新机制。
  从根本上落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建议设立国家耕地保护基金,提高保护耕地积极性,相关部门表示将认真研究建议意见。
  (三)深入研究政策,扶持养殖业发展
  关注“三农”,帮助农民增收。我科提出合理化建议:农民及经济合作组织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占用农用地,可以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仍按农用地管理。这一建议性意见被市委市政府采用。
  (四)、用足用活政策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未利用地计划指标全部留省国土厅,按照“先用先批,用完为止”的原则执行。我们积极指导建设用地报批资料编制,为我市争取了较大的建设用地指标。
  (五)、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
  为宣城市城市发展需要,我们积极向上争取,在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下达我市的主要控制指标中,城镇建设总规模增加8550公顷,面积在全省排行第七,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下调21588公顷,减少面积全省第一。
  (六)、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急群众、用地单位所急,想群众、用地单位所想,关系群众利益的事立即办,复杂的问题集体决策办,特殊的事情立即办。我科做出承诺,建设用地预审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提前为17个工作日。土地转让、改变土地用途审查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提前为1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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