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市认定宣城市洪青食品有限公司等23家2020年度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我市经济良好发展,市消保委依据省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要求,持续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评选活动。经过创建活动宣讲、企业自主报名、基层单位推荐、企业资格审查、参创现场测评、大会讨论名单、社会公示监督等各环节,最终认定23家2020年度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自2017年以来,市消保委已连续四次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评选,共630家企业参与创建,评出市级示范单位60家,县区级示范单位481家。同时,有6家企业获评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王祥云)
2020年“宣城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名单
1、宣城市洪青食品有限公司
2、宣城市花园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3、宣城市楷昂化工有限公司
4、宣城市宣州区优生活羊奶专卖店
5、宣城市海鸥日用化工厂
6、郎溪县金祥银楼
7、郎溪县兴畅大药房有限公司
8、郎溪县聚贤苑大酒店
9、广德市新杭镇箐箐生态农庄
10、安徽大溪坞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11、广德吾家书房图书有限公司
12、安徽明德竹木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13. 宁国市春天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14.宁国水务有限公司
15.宁国市宏伟木业商行
16.泾县正方木业有限公司
17.安徽省泾县崇星宣纸有限公司
18.绩溪县智慧鸟孕婴生活馆二店
19、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绩溪县支行
20、旌德县盛世电器有限公司
21、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中心支公司
22、宣城祥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3、安徽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