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近日,宁国市法院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朱某信守诺言,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2020年3月,朱某雇佣胡某到建筑工地从事贴外墙铝板工作,胡某在务工过程中被台钻绞伤左手,造成左拇指撕脱离断伤,构成九级伤残。经法院审理判决,朱某需赔偿胡某各项经济损失约12万元,判决生效后,朱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胡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开庭当日,被执行人朱某来到执行调解大厅,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朱某没有推诿搪塞,态度诚恳地与申请人胡某进行协商,说明自身情况,表示会积极筹款,履行还款义务,并当庭承诺本月20日工程款一到账就立即赔偿胡某5万元,剩余尾款分期偿还。8月20日当天,法院收到了被执行人朱某主动交纳的首笔赔偿款5万元。被执行人朱某信守承诺,按时主动还款的诚信行为得到了法院的一致称赞,也获得了申请人的谅解。(吴可欣 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