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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百姓热线》(市公管局)
来源:广播中心《百姓热线》 作者: 发表时间:12-20 11:01

2021年12月20日《百姓热线》

上线单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上线嘉宾:杨志勇  市公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克  市交易中心副主任

邓国林  市公管局综合业务科副科长

钱崇云  市公管局法规监督科副科长

主持人:今天为大家安排的是职能部门上线时间,上线单位是: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持人:近年来,宣城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省发改委工作部署,紧扣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主题,聚焦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效率主线,围绕“四个一流”,严格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持续优化我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发展态势稳中向好。本期节目内容是介绍我市“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 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基本情况及相关政策,

主持人:请首先简要介绍一下市公管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杨志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拟订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政策、规则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等。公共资源交易包括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与矿业权出让、农村集体产权以及其他列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目前,我局负责对建设工程招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政府采购由其财政部门监管。

主持人:招投标工作的规范监管对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招标人、投标人等交易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资金投资效益等工作具有重要作用。那么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情况是怎么样的,请杨局长为我们介绍一下?

杨志勇:近年来,我局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聚焦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效率主线,以提升“建设服务功能一流的交易平台、创建一流的电子化交易水平、打造一流的招投标营商环境、创新一流的服务质量”为目标,持续拓展平台功能、完善交易监管、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一是依托长三角合作联盟,等高对接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去年12月,由我市牵头,联合芜湖市和苏浙共六家城市发起,成立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合作联盟。我局作为首届轮值主席单位,以“互联网+”为路径,积极推进长三角区域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CA跨区域互认、专家资源协调共享等工作。二是坚持“放管服”并举,全面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通过持续优化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类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常态化开展招标文件事中事后监管、标后履约监管、现场交易监督等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切实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引导招标人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活动。三是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鼓励联合体投标、促进城市建设和建筑业发展。在开展建筑业企业信用分使用情况评估的基础上,大力推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定结果纳入宣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分应用,鼓励招标人对特大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规范各类保证金收取。同时,注重加强对招标人、评标评审专家、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交易主体的监督管理。四是坚持两场联动,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严把事后关,整治履约现场失信问题。由我局牵头各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我市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情况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并予以通报检查情况。五是探索招投标交易新方式。根据国家及省级有关部门工作要求,起草我市“评定分离”招标试点工作导则,通过明确规则、方法,进一步规范该项试点工作。目前,该导则已经市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

2021年1-11月,全市共计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5312个,交易总额366.04亿元,增收节支40.20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降低4.37%、增长37.47%、增长6.69%,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652个,交易额177.43亿元。其中,市本级(含开发区)完成交易项目112个,交易51.50亿元,增收节支6.41亿元。

主持人:听了刚才的介绍,相信大家对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情况有了基本了解。下面就招投标具体问题进行交流,当前各地政府均在不断优化各个领域的营商环境,请问市公管局采取哪些举措优化我市招标投标领域的营商环境?

邓国林:市公管局作为优化我市招标投标领域的营商环境的牵头单位,多措并举,切实提升招标投标市场主体获得感。一是推进“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等全力推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目前我市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率达95%以上。二是在全市率先打造综合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实现工程建设项目100%支持保函形式缴纳。三是出台《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负面清单》《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备案和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取消招标文件前置审核,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决取消招投标项目中设置的不合理的企业资质、所在地等限制性规定及隐性门槛等问题。四是常态化开展标后履约检查,推进广域网考勤,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市场与履约现场“两场联动”,加大对串通投标、借用资质投标、转包、关键岗位人员违规变更等失信企业特别是失信从业人员的惩戒力度,不断净化招标投标市场。2020年我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位居全省前列。

主持人:请问目前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我们宣城市的推进情况如何?

杨  克: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去年12月,由宣城市主动发起,会同安徽省芜湖市,江苏省苏州市、南通市,浙江省湖州市、嘉兴市等6个地市作为发起城市,在宣城市设立“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合作联盟”。截止目前合作联盟已发展皖苏浙三省的30多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联盟成员,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首届轮值主席,拟定了合作联盟2021年工作计划,积极探索区块链与公共资源交易的融合点与创新点,发挥区块链在促进数据共享、优化业务流程、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协同效率、建设可信体系等方面的作用,解决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跨区域信息不共享、交易过程存证安全隐患、交易数据查证难、风险控制难等问题,推动形成互联共享、利企便民的公共资源交易秩序。

主持人:听说现在长三角地区只要一把CA锁就能参加各地的投标活动,请给我们作个简要介绍。

杨  克:去年12月,皖苏浙三省17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宣城市签约成立“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合作联盟”,作为联盟的发起城市之一,宣城市会同南通、嘉兴两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试点,共同制定了统一的技术标准,搭建了长三角CA互联互通平台,并在今年安徽省宁国市太平路(碧云路至明心路段)道路工程、通州湾外1#临时性海洋倾倒区跟踪监测及容量评估项目、嘉兴科技城水马花苑安置房小区景观绿化工程等项目中,多家单位通过长三角互认CA,成功实现跨区域投标。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目前互认范围扩大至“一地六县”及长三角区域多个城市,在更大范围内实现数字证书的互联互通,为投标人节约交易成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主持人:据了解,近年来,市公管局在标后履约监管工作中做了不少工作,请问你们是如何引导、督促中标单位诚信履约的?

钱崇云:我局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规范企业诚信履约。一是牵头重大项目中标约谈,强化中标企业履约承诺。严格落实《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组织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对中标价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约谈,组织中标企业签署《履约承诺书》,并作为标后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二是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中标企业诚信履约。每季度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标后履约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合同签订、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及施工进度等,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予以处理,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保障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开展重点项目广域网考勤,提高标后监管效能。根据住建、水利、交通等行业管理规范,在全省率先推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广域网考勤,利用实时定位、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的监管力度,实现了标后监管信息可查询、可追溯、可统计,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有效打击了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乱象。四是强化信用管理,深化“两场联动”成效。市公管局对标后履约专项检查及广域网考勤不合格的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招投标活动的资格审查和定标依据。通过信用管理,不断深化招投标市场与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成效。

主持人:近年来,为进一步规范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16号令等文件。按照有关文件,工程项目与建筑物和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单独的600万装修工程,是不是必须招标项目?

邓国林: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因此,工程项目与建筑物和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单独的600万装修工程不属于《招标投标法》规定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主持人:目前,全市有很多国有企业的项目在组织招投标工作,那么,国有企业下属参股子公司能否作为投标人公平参与国有企业组织的招投标工作?

邓国林:《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本条没有一概禁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与投标,构成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需要同时满足“存在利害关系”和“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两个条件。因此,即使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某种“利害关系”,如为“母子”公司,但如果招投标活动依法进行、程序规范,该“利害关系”并不影响其公正性的,就可以参加投标。

主持人:对于不实行资质管理的行业(如园林绿化类项目),其招标文件应如何设置招标条件?

邓国林: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维护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27号)规定,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质资格有明确要求的,应当对其是否被准予行政许可,取得相关资质资格情况进行审查,不应以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审查代替,或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记载行政许可批准件上的具体内容作为审查标准。对于不实行资质管理的行业,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从业绩等方面对投标人提出要求。

主持人:如果一名环保工程师,想申报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请问能不能申报,该怎么申报?

钱崇云:根据《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入库事项办理指南》规定,职称与职业资格审查标准为:①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②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任职时间满4年;③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取得国家相关职业(执业)资格且任职时间满4年。根据《安徽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皖人社发〔2017〕72号),注册环保工程师相当于中级职称。因此,如你的中级职称证书或者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在2021年6月前满四年即可申报,申报方式为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申报”,或者通过“皖事通”APP- “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注册个人账号,于6月前完成申请即可,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入库事项办理指南》。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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