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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全市高考考务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5-31 23:29
  各县市招生办公室:
  根据省考务工作会议要求,现就做好今年我市高考考务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1、要切实加强对试卷答卷运输过程的监管。提前对负责运送高考试卷的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验和安全行车教育。各县、市接送试卷答卷运输过程中,全面使用车载视频定位系统(GPS)对试卷答卷运输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录像。试卷从县市保密室到考点的过程,如果车载视频定位设备不能够全面兼顾,必须在运送高考试卷的车辆上安装车载视频记录仪全程录像,考试结束后,录像资料由各县、市招办密封保存。
  2、各考点考务办公室的监控录像由考点网上监控组不间断查看,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主考。
  3、备用试卷、答题卡的拆封全过程必须在视频监控下进行,并由考点主考、副主考2人签字确认。原卡或原卷收回装入“备用卷(卡)袋”后密封、签字,保持备用袋里原来所装的张数不变,备用试卷袋上写明启封的时间、原因、份数并签名负责。考点主考写出书面报告,经三位监考教师签字逐级上报。启封后未使用的空白试卷、答题卡,在考试过程中,按国家绝密级材料管理,放入考务办公室配备的专用保险铁柜中,严禁传出。
  4、为了保证各考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考区主任与各考点主考、纪检员,考点主考与监考员、视频监考员、系统管理员分别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5、考务培训会具体培训内容:
  (1)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考试[2004]2号)
  (2)防范高科技作弊培训光盘
  (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
  (4)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实施细则
  (5)监考员职责
  (6)考试规则
  (7)安徽省高考监考员规范化操作程序
  (8)考生答题须知
  (9)考场偶发事件处理办法
  要求每一位监考教师认真学习各项政策规定,熟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有关条款及规定,熟悉监考业务,按照《普通高考监考员规范操作程序》规范操作,熟悉掌握考试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能够识别常见作弊工具,确保监考、考务工作“零失误”、“零差错”。
培训会上要再次强调:监考员、工作人员不得将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传输工具带入考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试题、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不得以任何方式传播在保密期限内的试题内容。各考点要设置监考员手机存放地点。
  6、根据教育部的要求,今年我省所有试卷全部加封带有防伪标识的薄膜,在拆封前,应向考生展示其完整性,并要求和试卷一样在视频监控下开启。
  7、考生入场时检查考生文具,橡皮必须无封套。
  8、各考场都配备了电波钟,必须在6月6日经培训后启用,每场考试前各考场监考组长要对电波钟检查,对误差大、出现故障的要立即更换。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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