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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迅速启动救灾工作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8-11 14:20

  受台风“海葵”影响,8月7日8时至9日7时,我市普降大暴雨,全市平均雨量152毫米。民政部门快速反应,市民政局根据《宣城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的规定,8月8日23时及时启动Ⅱ级救灾应急响应。

  8日,市民政局以特提明传电报的形式发出《关于切实做好第11号台风“海葵”防灾救灾工作的通知》,就防灾救灾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灾害发生后,市民政局派出4个工作组深入郎溪、绩溪、宁国、广德、泾县查灾核灾,及时了解掌握受灾地区和需救助困难群众的真实情况,实施有效救助。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抽调精干人员分赴各乡镇、街道,走村入户全面核查灾情,重点查清倒房户的倒房数量、房屋受损、家庭基本条件等情况,准确摸清受灾状况。

  为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干净水喝,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民政部门及时安排救灾应急资金,对灾民实施紧急救助。泾县民政局提前筹措救灾大米9000公斤、棉被1000床、方便面2500件、矿泉水3000件用于紧急救助受灾群众。宁国市紧急调拨救灾棉被480床、棉大衣250件、30张折叠床,储备救灾帐篷50顶、折叠床400张,200盒方便面、1200瓶矿泉水、60桶食用油、600斤大米等第一批救灾物资送达3个灾民转移安置点,30万元应急救灾资金也将按要求及时下拨到受灾乡镇。绩溪县紧急调运救灾帐篷100顶,紧急调运100床棉被、20箱方便面、20箱矿泉水至重灾区家朋乡学校安置点,协助家朋乡做好转移安置工作。广德县已投入救灾应急物资40万元。其它县市区均在安置点安排了棉被、水、食品等应急物资。由于措施到位,有力地保障了应急期间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后续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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