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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学习十八大报告 践行“宣城精神”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11-10 16:17

  宣城新闻网讯 11月9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了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开幕式上所作的报告,着重学习了报告中强调的“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重要精神,并结合近期市委书记童怀伟在合工大宣城校区创建工作暨抗击“海葵”表彰大会上概括的“宣城精神”,展开了专题研讨。
  干警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的讲话内容,以实际行动积极践行新时期“宣城精神”。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坚持公正廉洁执法,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当好矛盾调解员,坚持做到“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努力化解群众矛盾;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当好法律宣传员,开展好法制宣传,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政府决策提供更多的司法建议,以“创业、拼搏、合作、奉献”的精神,推动宣城的法制建设,维护地区稳定,为宣城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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